近日,富阳区卫生健康局采纳审计建议,出台《富阳区医疗急救站点收费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进一步加强公立医疗机构医疗急救站点收费管理,防范和化解收费管理风险。
富阳区审计局在富阳区部分医疗卫生政策落实情况专项审计调查中,对院前医疗急救收费方面进行了重点审计。审计发现,部分院前急救费用被截留或应收未收。对此,区审计局以审计专报等形式揭示了问题,并提出了规范收费流程、切实堵塞漏洞的审计建议。区委、区政府主要领导均对审计专报进行了批示,要求卫健部门加强制度建设,切实规范收费管理。区卫健局高度重视,多方调研,最终出台上述《管理办法》。
一是明确收费标准。《管理办法》明确院前急救费、救护车费应严格按照《浙江省基本医疗保险医疗服务项目目录》规定的收费标准执行,院后转送用车按相关费用规定的收费标准执行,确保收费的公平性和透明性。同时,救护车费用将根据实际行驶里程进行计费,让每一位患者都能享受到合理的收费服务。
二是规范收费流程。《管理办法》要求随车医护人员应开具完整、准确的医疗急救收费记账单,并通过钉钉等信息化手段上报收费信息。患者或家属可选择通过收费处、二维码、POS机等多种方式进行缴费,极大地方便了患者和家属的支付需求。为了确保医疗急救费用的及时收取,《管理办法》还规定医疗急救站点应及时核对出车记录、收费记录等信息,并对应收未收的费用进行催缴。同时,医疗机构财务部门将每月对收费情况进行复核,确保收费的准确性和合规性。
三是加强监督管理。《管理办法》明确将收费管理纳入医疗急救指挥中心的质控管理范围,并定期开展督查。此外,医疗机构还需在救护车上粘贴收费告示牌和单位收款二维码,严禁任何人私自收取医疗急救费用。(富阳区局 汤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