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审计公告 > 审计结果及整改情况公开

杭州市审计局关于2021年度市本级预算执行和全市其他财政收支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结果公告

发布日期: 2023- 05- 06 17: 06 访问次数: 信息来源: 杭州市审计局

杭审公告〔2023〕1号

2021年度市本级预算执行和全市其他财政收支审计发现问题整改情况,市政府已于2022年12月19日向市第十四届人大常委会报告。现将整改情况公告如下:

一、审计整改工作推进情况

市政府高度重视市十四届人大常委会对《2021年度市本级预算执行和全市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的审议意见,专题召开全市审计整改工作会议,对整改工作进行全面部署,要求以“钉钉子”精神抓好整改落实。市审计局向各区、县(市)和市直有关单位下发了《2021年度审计工作报告反映问题整改明细清单》和《审计整改督办函》;组织对16家单位开展了审计整改联合督查;市政府将审计事项整改情况纳入区县依法行政和市直单位年度综合考评范围,逐项逐条督促整改落实。

《2021年度市本级预算执行和全市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反映的5方面43个问题153个对应整改事项中,截至公告日,已有147个整改到位,整改率为96.08%;因体制机制等原因需持续落实整改的有3个问题6个事项。通过整改,累计完成资金类整改113.12亿元,各地各单位制定出台完善制度机制132项,处理处分相关责任人23人。

二、报告反映问题整改情况

(一)全口径预算管理提质增效

1.针对部分专项资金管理制度不够健全、转移支付管理不够规范等问题,有关部门抓本治源,细化预算编制,规范资金管理办法,涉及的专项结转资金已全部安排使用。

2.针对预算编制不够合理、经费支出管控不够严格等问题,有关部门加大预算执行监控力度,对因疫情等原因无法使用或结余过多的预算指标进行统筹调整,提高预算资金使用效率。

(二)推进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1.针对产业布局有待优化、风险管控不够有效等问题,有关市属国企调整产业布局,聚焦主业,加快业务转型,新建5G智能通信终端生产线和10多个轻资产管理项目;制定投资风险分级预警管理方案,持续推进国企高质量发展。

2.针对招商引资工作基础不够扎实、项目绩效不够理想等问题,有关区、县出台《“双招双引”赛马工作机制》等,明确“一企一策”重大项目推进工作程序,开展合法性审查,规范项目实施、终止和退出机制,推进招商引资绩效管理。

3.针对固废污染防治重点环节管理不够到位、资金收支不够严格规范等问题,有关职能部门加强全市易腐垃圾处置统筹调度,提升设施运行效率,2022年新增处置能力500吨/日,最大限度满足垃圾分类处理要求。有关区、县制定全市污水处理收费标准,相关收费收入全额上缴财政。

(三)推动构建共建共享公共服务体系

1.针对储备粮管理机制不够健全、粮食基地补助政策执行存在漏洞等问题,有关职能部门牵头拟定《杭州市关于推进社会化储粮工作实施意见》,建立健全周转粮社会化储粮机制,指导督促主要粮食企业按规定落实社会储备责任,优化省外粮源基地的认定标准、流程和财政补助方式。

2.针对职业技能培训配套政策体系不够完善、技能培训和公共实训基地作用发挥不明显等问题,有关职能部门出台《杭州市人民政府关于推进高质量就业的实施意见》相关配套文件,新认定53家定点培训机构,多途径提升实训室利用率,积极拓展受训群体。

3.针对医院运营管理体制有待进一步理顺、医疗设备及耗材采购缺乏有效监督等问题,有关医院修订出台《经济合同管理制度》《采购管理制度》等,理顺运营管理体制,加强医疗设备及耗材等采购监管。

(四)推动高品质城市建设

1.针对工程招投标制度执行不够严格、建设资金筹集使用不够规范等问题,有关建设主体制定《规范招标评标工作规则(试行)》等制度,规范专家库入库条件及遴选方式,加强招标清单、控制价分层管理、分级审批流程的落实,已扣回3.57亿元超付工程款。

2.针对工程未按计划进度推进、第三方机构未有效履职等问题,有关建设主体根据施工进度及时调整土壤修复验收评估工作,确保地块顺利通过修复验收,按期开工。同时加强合同管理,规范中介机构履约范围、服务内容。

3.针对施工建设不符合要求、超限超载车辆影响安全等问题,有关职能部门制定《杭州市城市基础设施建设管理中心工程变更管理办法》,明确工程变更范围、审批流程等,进一步强化设计质量,规范工程管理,提高工程质量。加强线上线下联动,在大型桥梁试点安装动态称重检测系统,定期开展现场和非现场执法,强化对超限超载车辆监管。

(五)推动领导干部履职尽责担当作为

1.针对部门职能工作开展不够扎实、对下属单位监管仍需强化等问题,有关职能部门优化产业项目平台数据交互和共享功能,强化对下属单位监管,清退投标保证金1189万元。

2.针对重大事项决策不够规范、党风廉政建设责任落实不力等问题,有关市属国企制定《资金信用管理实施细则》等,足额收取担保费,加强对投前决策管理;对11名干部职工作出党纪处分,收缴全部违纪违法所得117.24万元。

3.针对遗址及文物保护不够到位、水资源保护利用仍需加强等问题,有关单位严格落实河长制和村干部日常巡查机制,加强水质保护,形成长效管理;全面开展馆藏文物定级,完成馆藏文物鉴定1500余件。

三、需持续推进的问题

1.部分建设资金筹集使用不够规范的问题。主要是部分地区因大规模减税降费、长期疫情冲击等因素影响区级财政保障能力。对此,市、区两级将加强协同,尽快完成出资任务。

2.部分重点工作任务推进不够有力的问题。受疫情和古海塘保护的影响,京杭运河二通道未能在“十三五”期间实现通航。对此,建设单位严格按程序报批,加强项目管控,持续推进项目建设。

3.部分事业单位房产管理不够规范的问题。相关主管部门已成立工作专班,进一步加大督促检查和处置力度。

四、下一步工作举措

一是进一步加强督促检查。各级政府和职能部门将进一步落实审计整改跟踪机制,定期开展“回头看”,持续督促问题整改落实。

二是进一步压实主体责任。对未整改到位问题,督促整改责任单位制定整改计划,明确时间表、路线图,依法落实落细整改措施,做到所有问题不遗漏,所有责任可追溯。

三是进一步提升整改质效。各级各单位要建立审计整改长效机制,以点带面、举一反三,对普遍性、倾向性和苗头性问题,通过深化改革、完善体制机制、出台规章制度,推动标本兼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