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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市审计局关于杭州市钱塘江流域水生态保护情况专项审计调查结果的公告

发布日期: 2022- 09- 23 17: 21 访问次数: 信息来源: 市审计局

杭审公告〔2022〕7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二十九条的规定,杭州市审计局于2022年3月至4月,对杭州市本级及建德市2019年至2021年钱塘江流域水生态保护情况,进行了专项审计调查。现将审计调查结果公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及评价意见

钱塘江干流杭州段从兰江(兰溪段)梅溪汇流后进入杭州市境内,至梅城镇建德市农科所左纳支流新安江,至萧山闻家堰右纳浦阳江。钱塘江流域杭州段干流主要包括兰江、富春江及钱塘江(市区段),总长约170.1km,主要支流包括新安江、分水江、浦阳江,总长约114.7km。根据各单位提供的资料显示,2019-2021年,杭州市钱塘江流域地表水市控以上断面水质Ⅲ类及以上的达标率99%。杭州市本级预算安排水生态环境保护资金63216.65万元,累计拨付58937.82万元。

审计调查结果表明,近年来,杭州市围绕钱塘江流域水生态保护,科学编制规划、出台法规政策、巩固治水成效,已连续五年获得省“五水共治”(河长制)工作优秀市“大禹鼎”。建德市捧获杭州首个“大禹银鼎”,并荣膺全球绿色城市、全国首个气候宜居城市,成功创建省级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但建德市在体制机制建设、政策贯彻执行以及非税收入征收管理、专项资金拨付使用等方面还存在不足,应予以重视和改进。

二、审计调查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水生态保护体制机制建设方面。

一是部分港口(码头)用地与土地利用规划不一致;二是水域保护规划修订滞后;三是生态专项资金安排情况未按要求信息公开。

(二)贯彻执行生态文明建设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方面。

是港口(码头)审批管理不到位,存在部分码头未办理审批手续或超审批期限使用等情形;二是入河排污(水)口监管不到位,存在标识不规范、雨污混排等情形;三是“污水零直排区”建设任务未全面完成;四是农村污泥台账管理不善。

(三)非税收入征收、使用和管理情况。

一是矿产资源处置收益未及时上缴财政;二是污水处理费征收不合规、管理不规范;三是水资源费未按规定征收。

(四)专项资金拨付、使用和管理方面。

一是超进度拨付项目资金;二是结余资金未按规定上缴财政;三是超预算安排实施政府采购。

(五)重点项目建设运营方面。一是对擅自处置涉矿工程项目资源监管不到位;二是存在违规超边坡开采矿石等问题。

三、审计建议

杭州市审计局已依法出具专项审计调查报告,针对审计调查发现的问题提出以下建议:一是突出规划引领作用,切实强化水域保护;二是加强部门协作协同,不断完善工作体系;三是健全项目储备库机制,加快提升管理水平;四是完善绩效管理体系,严格执行“收支两条线”。

四、审计调查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针对审计调查发现的问题,建德市人民政府高度重视,召开专题会议,剖析问题根源,制定整改方案,落实专人负责,多项问题已在审计期间立审立改,并研究构建长效管理机制,进一步推动钱塘江流域水生态保护协同治理和高质量美丽杭州的建设。


杭州市审计局

2022年9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