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市审计局对杭州市部分县(市)医疗保险基金市级统筹进行专项审计调查的审前公告

发布日期: 2022- 08- 15 16: 13 访问次数: 信息来源: 市审计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二十四条、第二十九条规定和杭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杭州市全面做实基本医疗保险市级统筹实施方案的通知》(杭政函〔2021〕77号)的工作部署,我局决定派出审计组,对桐庐县、淳安县、建德市医疗保险基金进行专项审计调查,为全面真实地了解掌握与审计事项有关的财务、业务管理情况,并接受广大干部群众的监督,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审计范围及内容

2019年至2021年,桐庐县、淳安县、建德市的医疗保险基金收支结余真实、完整和准确情况,重大事项追溯到以前年度和延伸审计有关单位。

二、审计实施时间

2022年8月15日起。

三、审计工作纪律

审计期间,审计人员应严格遵守审计“四严禁”工作要求和审计“八不准”工作纪律及其他廉政规定。

四、联系方式

审计组组长:阮宜云    联系电话:85255770   邮箱:ruan123yy@126.com

监督电话:85255721    邮箱:hzsjjgdw@163.com

通讯地址:杭州市解放东路18号市民中心B座

邮编:310026

本公告公示期,从被审计单位接到审计通知书之日起至现场审计实施结束。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如实反映有关情况,提出意见和建议,并对审计工作和审计人员执行纪律情况予以监督。我们将予以认真核实有关情况,并按规定做好保密工作。


杭州市审计局

2022年8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