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二十九条规定和《浙江省审计厅办公室关于印发2022年全省农业高质量发展专项审计调查工作方案的通知》(浙审办农〔2022〕27号)要求,我局将对淳安县2020年至2022年6月底农业高质量发展情况进行专项审计调查,为全面真实了解掌握与审计调查事项有关的情况,并接受广大干部群众的监督,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审计调查范围及内容
淳安县2020年至2022年6月底农业高质量发展情况,必要时将追溯相关年度或延伸调查有关单位和个人。
二、审计调查实施时间
2022年7月11日起。
三、审计工作纪律
审计期间,审计人员应严格遵守审计“四严禁”工作要求和审计“八不准”工作纪律及其他廉政规定。
四、联系方式
审计组组长:李明 联系电话:85255755
审计组主审:凌治华 联系电话:85255758
监督电话:85255721 监督邮箱:hzsjjgdw@163.com
通讯地址:杭州市解放东路18号市民中心B座
邮编:310026
本公告公示期,从被调查单位接到审计调查通知书之日起至审计调查结束。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如实反映有关情况,提出意见和建议,并对审计工作和审计人员执行纪律情况予以监督。我们将予以认真核实有关情况,并按规定做好保密工作。
杭州市审计局
2022年7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