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镇下属国有公司内部控制薄弱亟需引起重视

发布日期: 2022- 07- 29 12: 25 访问次数: 信息来源: 市审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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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德大同镇在对镇下属国有公司财务收支及工程项目管理情况专项审计调查中发现自来水公司内部管理薄弱,存在岗位管理、财务管理、项目管理等三方面管理不到位的地方,亟需引起重视。

(一)不相容岗位未分离,造成资产潜在风险。一是出纳兼任采购职责未分离。如自来水公司从2009年成立后,出纳负责管理单位法人章和财务章;会计为兼职人员,未起到相互监管作用。出纳以工作方便为由,将支取的备用金全部存入个人银行账户,造成公私款混用。二是物资采购、验收等岗位也存在职责未分离的情况。自来水负责人以人员少、事务多为缘由,将自来水管网、水龙头等物资采购、验收、保管、出货等程序全部由一人负责,且物资台账记录不完账,盘点不及时,造成实物与账面核对不一致。

(二)公司负责人与财务合谋利益,造成国有资产损失。自来水公司负责人为乡镇聘用人员,工资待遇不高。又由于中央八项规定的严格要求,因其在独立核算的自来水公司现金用款存在审批权,极易将招待费、交通费、津补贴通过下属国有公司开支,存在侵害国有资产的行为。一方面自来水公司负责人与财务合谋虚造用工工资套取资金私设小金库用于日常开支。例如:2018年3月-9月,相关人员在日常办公用品、工作业务及职工福利支出上共计支出40011元,其中套取资金用于相关支出39811元。另一方面相关负责人通过将部分自来水开户费、农户赔偿的消防栓资金等收入不入账,设立“小金库”,用于相关违规支出,造成国有资产流失。

(三)公司项目管理程序不规范,造成国有资产流失。审计发现自来水公司项目管理混乱,存在多支付工程款的问题。如:石郭源水厂供水一期(厂区部分)项目工程,名义上实施单位为宏顺公司,实际由自来水公司负责人实施。在项目管理程序不到位的情况下,多支付工程款22.6万元,造成国有资金流失。同时相关负责人还多次与内部职工一起私接自来水公司零星工程,违规给职工发放福利。

审计建议是建立内部控制制度、规范工程项目管理制度,保障国有资产、国有资源的安全有效。同时严格落实内部审计机制,加强内部审计监管的范围和力度,定期对下属单位进行内部审计。

(建德市内审协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