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是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之年,也是我市深入实施“八五”普法规划、争当浙江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城市范例的关键一年。为确保全面完成《杭州市审计系统2021-2025年法治宣传教育工作规划》确定的工作任务,根据《浙江省审计厅办公室关于印发2022年全省审计宣传工作要点的通知》(浙审办办〔2022〕21号)和《关于印发<2022年杭州市普法教育依法治理工作要点>的通知》(杭普法办〔2022〕2号)等文件的精神,结合审计工作实际,制定本工作要点。
一、总体要求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以建设法治中国示范城市为目标,深入推进《杭州市审计系统2021-2025年法治宣传教育工作规划》,大力宣传宪法、民法典、新修订《审计法》等法律法规,进一步明确审计机关普法职责任务,健全工作制度,贯彻落实法治建设新理念、新要求,为推动建设世界一流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国际大都市、争当浙江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城市范例提供有力法治保障,为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营造良好法治氛围。
二、主要宣传教育内容
(一)深入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习近平法治思想是顺应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时代要求应运而生的重大理论创新成果,是马克思主义法治理论中国化最新成果,是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全面依法治国的根本遵循和行动指南。要深刻认识党中央关于深入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的重大意义,将习近平法治思想贯彻落实到依法审计的各方面和全过程。将习近平法治思想纳入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计划、机关党员干部政治理论学习计划和审计系统普法教育学习计划,推动审计领导干部学法、用法,依法履行审计监督职能。
(二)深入学习宣传宪法和民法典,弘扬宪法精神,牢固树立依法审计理念
1.大力学习宣传宪法,积极参与宪法宣传主题活动。深入开展宪法宣传教育活动,弘扬宪法精神,维护宪法权威,捍卫宪法尊严,切实履行好宪法赋予审计机关的监督职能。在审计系统全面落实国旗法、国歌法等宪法相关法的学习宣传工作,增强审计干部国家认同感。全面落实国家工作人员宪法宣誓制度,积极组织审计领导干部宪法宣誓仪式,组织新审计人员参观“五四宪法”历史资料陈列馆活动。以“12·4”国家宪法日和宪法宣传周活动为载体,在审计系统广泛开展尊崇宪法、学习宪法、遵守宪法、维护宪法、运用宪法的宣传教育活动,为学习宪法营造良好氛围。
2.深入学习宣传民法典。在审计系统开展民法典相关内容学习宣传工作,阐释好民法典关于民事活动平等、自愿、公平、诚信、公序良俗等基本原则和相关制度的规定和精神内涵,推动民法典核心要义融入审计项目和审计工作;借助门户网站普法宣传栏目做好普及宣传工作,及时更新普法宣传栏目,以图片形式对与公众密切相关的民法典内容进行宣传普及;编写审计系统“以案释法”案例,充分运用各种普法载体平台,让民法典走到群众身边、走进群众心里,推动规则意识、契约精神真正深入人心,成为行动自觉。
(三)深入学习宣传党内法规。切实加大党内法规学习宣传力度,以党章、准则、条例为重点,注重党内法规宣传与国家法律宣传的衔接和协调。突出党章宣传,牢固树立党章意识,把学习党章等党内法规作为审计领导干部的必备课程。在审计系统形成学习党章、尊崇党章、贯彻党章、维护党章的良好氛围,系统学习和宣传《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通过学习宣传思想建设、作风建设、反腐倡廉、责任追究等方面的党内法规,推进党的政治建设和法治建设,促进审计人员依法履行审计监督职责,进一步明法纪、知敬畏、守纪律、讲规矩,营造风清气正、干事创业的良好氛围。
(四)深入学习宣传新修订的《审计法》及相关法律、法规。以《审计法》新修订为契机,在审计系统持续开展专题学习培训活动。加大宣传力度,让党政机关、国有企业和内审人员、特约审计员,以及社会公众多方位多层次了解新修订《审计法》的精神实质,充分宣传新修订《审计法》的背景、内容和重要意义。立足审计工作实际和岗位职责,适时清理、修改相关业务管理办法和工作规程,规范审计行为。关注即将修订的《审计法实施条例》,并积极参与《浙江审计条例》的修订工作。持续加大学习宣传贯彻《浙江省内部审计工作规定》《党政主要领导干部和国有企事业单位主要领导人员经济责任审计规定》等力度,同时继续加强与审计相关的现代市场体系完善、政府职能转变、财税体制改革、城乡发展一体化推进和资源环境保护等领域法律法规和政策规范的学习培训,提升审计人员在审计中把握和运用相关法律法规、政策依据的能力水平,逐步提高重大政策措施落实情况跟踪审计、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和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业务水平,推动新时代审计工作高质量发展。
三、工作要求
(一)全面落实普法责任制,推动审计机关全员学法守法用法。按照《浙江省审计厅贯彻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的实施意见》,贯彻落实“谁主管谁负责”“谁执法谁普法”责任要求,把普法依法治理作为推进法治建设的基础性工作来抓,纳入本机关工作总体布局;建立健全普法领导和工作机构,明确具体责任部门和责任人员;按照普法责任制的要求,制定本单位普法规划、年度普法计划,明确各阶段普法任务和工作要求,做到与审计业务工作同部署、同检查、同落实,不断推进审计机关普法工作深入开展,形成部门分工负责、各司其职、齐抓共管的“大普法”工作格局。
(二)坚持寓普法宣传于审计工作之中,增强宣传效果。提高审计人员学法守法执法的自觉性和积极性,促进严格执法、公正执法和文明执法。以新修订《审计法》培训工作为基础,推动新修订《审计法》贯彻落实工作,做到学用结合、知行合一。将法治教育内容纳入各级各类培训,定期开展专门法律知识轮训和新颁布法律法规专题培训。采用集中培训、干部读书会、专家讲座、知识大讲堂等多种形式,组织审计执法人员、公职人员参加法治宣传教育,将法治宣传教育工作与审计执法工作有机结合、贯穿始终。
(三)不断创新普法宣传方式方法,扩大宣传影响力。充分运用“学习强国”“学习新干线”“浙政钉”等信息化平台,抓好对新颁布国家法律和党内法规的学习宣传工作;发挥新闻媒体和互联网平台作用,进一步落实新闻媒体、局门户网站、新媒体等开展公益普法,不断完善“报、刊、网、端、微、视、台”一体的融媒体公益普法阵地。通过全方位、立体化的宣传和学习,切实提高了公众参与度,扩大了覆盖面和影响力,在全社会营造出浓厚的宣传氛围。
四、组织保障
(一)强化组织领导。全市审计机关党组要高度重视,切实加强对普法工作的领导,进一步完善审计法治宣传工作机制。党组对本单位全面推进法治工作负总责,主要负责人是第一责任人,党组每年专题研究部署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不少于2次。
(二)强化队伍建设。切实加强对本局行政执法人员的日常监督管理,积极组织本局公务员参加专业法律培训和综合法律知识培训,及时申领行政执法证件。同时充分整合广大审计干部和公职律师、局法律顾问、特邀行政执法监督员、特约审计员、高校理论研究等方面人员的力量,为审计法治宣传教育提供智力支持。
(三)注重宣传调研。加大对审计监督工作、审计法治实践、重点审计项目和重要审计成果的宣传力度,进一步丰富法治宣传教育与依法审计相结合的宣教方式,充分利用主流媒体、新媒体和审计系统的宣传载体加强活动宣传、扩大活动影响力。加强审计普法宣传和依法治理工作的调研,找准问题,研究切实可行的解决路径,加大方式方法创新力度,努力提升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