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市审计局对杭州市住房与城市建设专项资金使用和绩效进行专项审计调查的审前公告

发布日期: 2022- 03- 11 03: 25 访问次数: 信息来源: 市审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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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二十三条、第二十九条规定,我局决定派出审计组,自2022年3月16日起,对杭州市住房与城市建设专项资金使用和绩效进行专项审计调查,为全面真实地了解掌握与审计调查事项有关的建设情况和投资活动涉及的经济活动情况,并接受广大干部群众的监督,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 审计调查范围及内容

列入2020年、2021年住房与城市建设专项资金计划的项目,包括城镇污水处理基础设施建设、城镇生活垃圾分类基础设施建设、海绵管廊建设、美丽宜居示范村建设等项目推进情况,及纳入杭州市政府投资计划(包括国企投资)的重大城建项目和《浙江省“4+1”重大项目建设计划2022年实施计划》的城建类项目推进情况,必要时将追溯以前年度或延伸调查有关单位。

二、审计调查实施时间

2022年3月16日起。

三、审计工作纪律

审计期间,审计人员应严格遵守审计“四严禁”工作要求和审计“八不准”工作纪律及其他廉政规定。

四、联系方式

审计组组长:钱晓能       联系电话:85255782

监督电话:85255721       邮箱:hzsjjgdw@163.com

通讯地址:杭州市解放东路18号市民中心B座

邮编:310026

本公告公示期,从被调查单位接到审计通知书之日起至审计调查结束。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如实反映有关情况,提出意见和建议,并对审计工作和审计人员执行纪律情况予以监督。我们将予以认真核实有关情况,并按规定做好保密工作。


杭州市审计局

2022年3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