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临安区城投集团采纳审计建议,加强内控制度建设,在区审计局的指导下,出台了《杭州市临安区城市发展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工程结算内部审计实施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加强工程结算内部审计的规范化管理,提高内审工作质量。
一是明确职责分工,提升内审效率。《办法》明确工程竣工后资料送审时间,以项目合同预算金额30万元为界限,且根据工程复杂程度,变更等情况,由集团工程管理部负责人初审,社会协审单位核审或复审,明确公司审计法务部作为内审机构的终审职责,将分管领导与总经理批准的工程结算审核报告作为工程结算依据。
二是扩充内审范围,强化资料交接。内审范围除各类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外,将设备采购、安装工程、园林绿化等各类承建形式,金额大小的项目,均纳入内审监督,此外,重点将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纳入内审监督范围。同时,细化结算送审资料清单,明确审计法务部作为结算资料交接唯一单位,并要求施工单位对资料的完整性、真实性作出承诺。
三是完善考核机制,加强协审监督。对重点工程,在协审单位审核的基础上,审计法务部委托复审单位再次复审,明确协审单位与审计法务部的衔接流程,完善对社会协审单位的考核与处罚机制,严格限制结算审核时间,对审核延期,结算结果与复审误差率超标准的,作出支付违约金或扣除咨询酬金的处罚。
临安区审计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