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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优秀家风家训征集活动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17- 08- 22 10: 42 访问次数: 信息来源: 市审计局

各支部:

现将市纪委办公厅《关于在全市党员干部中开展优秀家规家训和家风家教故事活动的通知》(市纪办〔2017〕9号)转发给你们,请按通知要求,搞好动员,积极参加征文活动。根据局领导要求,请各支部报送1条“家规家训”和1篇“我的家风家教故事”,作品请于8月21日前报机关党委。

联系人:徐坤林联系电话:85811266


机关党委

2017年7月20日




关于在全市党员干部中开展优秀家规家训和家风家教故事征集活动的通知

各区、县(市)纪委,市直属各单位:

为认真落实《关于在全市党员干部中开展“廉洁好家风”主题教育活动的通知》(市纪发〔2017〕2号)精神,扎实推进全市党员干部“廉洁好家风”主题教育活动,现向全市党员干部征集以“廉洁好家风”为主题的优秀家规家训和家风家教故事。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关于党员干部家规家训征集

1.征集内容:在各地广泛开展立家规、晒家规活动的基础上,征集评选一批具有典型示范意义的优秀家规家训。可以是党员干部家庭或家族中长期形成的向上向善的家规家训,也可以是党员干部家庭结合实际提炼、订立的具有家庭特色的新时代家规家训。征集内容包括家规家训和相关文字说明,字数不限。

2.报送要求:各区、县(市)选送家规家训不少于40条,其中市管领导干部不少于3条;市直各单位选送不少于5条,其中市管领导干部不少于1条。于8月31日前报送至市纪委宣传部。

3.成果运用:市纪委将牵头组织开展评选活动,从各地各单位选送的家规家训中评出全市“十佳”家规家训,并通过多种形式在全市范围内宣传展示。

二、关于“我的家风家教故事”征集

1.征集内容:发生在党员干部家庭中,给其家庭成员留下深刻印记、产生深远影响的真情故事。要求体现明理守法、诚实守信,律己感恩、克己奉公,形端表正、公道正派,崇廉尚德、崇学向善的廉洁好家风。篇幅在1500字以内。

2.报送要求:各区、县(市)报送的征文不少于30篇,其中市管领导干部不少于1篇;市直各单位报送不少于3篇。征文应注明作者姓名、所在单位和联系电话。于8月31日前报送至市纪委宣传部。

3.成果运用:市纪委将牵头组织征文评选活动,评出一、二、三等奖和优秀奖若干名。获奖作品将通过各类平台刊发,并择优向上级选送。

三、有关要求

1.精心组织。各级党组织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广泛发动,把家规家训和家风家教故事征集过程作为推动党员干部建设廉洁好家风的过程。领导干部要带头参加,主动晒家规家训、讲家风家教故事;各地各单位要把家风建设纳入各级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领导干部讲党课的重要内容。

2.强化宣传。各地各单位要运用多种形式,加强对主题教育活动的宣传引导,营造推动党员干部建设廉洁好家风的浓厚氛围。对活动中发掘出来的优秀好家风、廉洁好家庭,要加大宣传力度,在全社会营造以党员干部好家风带党风政风促社风民风的良好环境。

3.落实责任。各级党组织要切实履行主体责任,做好活动的动员部署、组织发动和宣传引导工作,确保活动不走过场、取得实效;各区县(市)纪委、市直各单位机关党委要牵头组织好本地本系统的征集评选活动,并按要求做好报送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