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党支部:
根据市直机关工委关于印发《市直机关党员组织关系集中排查工作方案》的通知(杭直委发[2016]2号)要求,现将开展党员组织关系集中排查工作通知如下:
一、目标任务
通过开展党员组织关系排查,核查党员身份信息,摸清党员底数,理顺组织关系,健全党员档案,规范党员组织关系管理,从源头治理党员未按规定转移组织关系等现象,确保每名党员都纳入党组织有效管理之中,保持党员队伍的先进性和纯洁性。
二、主要内容
以党支部为单位,采用“三查”(党支部自查、机关党委核查、上级党委组织部门审查)办法,理清党员基本情况,规范党员情况记载、统一党员名册。重点是摸清本单位党员底数、现状,按照规定进行规范化管理。
三、工作安排
1、专题部署。组织召开机关党委扩大会议,对各支部书记进行集中培训,学习相关业务及排查工作任务要求,并下发通知。
2、党支部自查。各党支部全面梳理党员在册情况和交纳党费、参加组织生活、接转组织关系情况。开展生活困难党员、参教信教党员排摸,准确掌握相关数据。根据梳理查找的情况按照统一格式逐人填写《党员基本情况登记表》(附件1),制作本《支部党员名册》(附件2),于2月26日前报机关党委审核。
3、核查指导。机关党委将加强对集中排查指导,全程参与支部排查,帮助解决各支部在查找联系过程中遇到的困难。
四、有关要求
开展党员组织关系集中排查,是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严格管理党员队伍的有力措施,此项工作不仅时间紧、任务重、要求高,而且政策性强,各支部要高度重视,按照有关规定,认真组织开展排查工作。各党支部书记为直接责任人,要按照统一规范要求,扎实做好每个步骤、每个环节工作。
附件1:《党员基本情况登记表》
附件2:《支部党员名册》
机关党委
2016年2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