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审综〔2016〕100号
各区、县(市)审计局:
2016年,全市各级审计机关按照《浙江省审计条例》和《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内部审计工作的意见》(浙政发〔2015〕17号)要求,不断探索,积极转型,不断加强对内部审计工作的业务指导和监督,全面推动了我市内部审计事业的发展进步。根据《杭州市审计局对区、县(市)审计机关内部审计业务指导和监督工作考核办法》(杭审综〔2016〕78号)规定,市局组织对各区、县(市)审计局2016年度内部审计业务指导和监督工作进行了考核。经市局局长办公会研究确定,现将考核结果通报如下:
特等奖:萧山区审计局富阳区审计局
一等奖:淳安县审计局西湖区审计局
二等奖:建德市审计局江干区审计局临安市审计局
优胜奖:滨江区审计局余杭区审计局桐庐县审计局
下城区审计局上城区审计局
2017年为全市内部审计工作创新创优年。希望全市审计机关紧紧围绕内部审计工作创新创优总体要求,不断总结经验,认真查找短板,努力创新管理方式,求真务实,真抓实干,着力增强工作的主动性、自觉性、针对性和建设性,切实加大对内部审计工作的业务指导和监督力度,全面提升我市内部审计工作水平,努力推进内部审计工作创新发展。
杭州市审计局
2016年12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