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县(市)审计局,市局各处室、机关党委:
根据《浙江省审计厅关于申报2015—2016年度审计科研课题的通知》(浙审科〔2015〕28号)要求,以及市局“局局处处有课题”的原则,现将我市组织申报省厅2015-2016年度审计科研课题招标和立项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请认真抓好落实:
一、省厅重点招标课题的承担处室由市局领导研究后确定;鼓励各区县局积极申报省厅重点招标课题。
二、各区、县(市)审计局和市局各处室应根据省厅文件要求,至少申报一个省厅一般立项课题。市局已确定申报省厅重点招标课题的处室可以不再申报省厅一般立项课题。
三、请各区、县(市)审计局和市局各处室按要求填写立项申请书(分重点课题、一般课题),并务必于4月22日前将纸质件(申请书1份、设计论证4份)报市局综合处,电子文稿请通过OA电子邮件发至综合处张艳艳。其它有关课题申报的具体要求详见附件。
四、请各区、县(市)审计局和市局各处室负责人对报送材料严格把关。市局将统一汇总上报省厅,逾期不予受理。
联系人:市局综合处张艳艳。联系电话:85811269。
附件:1.《浙江省审计厅办公室关于印发审计科研课题管理办法、优秀审计论文和调研文章评选办法的通知》;
2.《浙江省审计厅关于申报2015-2016年度审计科研课题的通知》。
杭州市审计局 杭州市审计学会
2015年3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