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江干区审计局联合区监察局、财政局、建设局、发改局共同制定了《江干区政府性投资项目全程跟踪审计实施办法(试行)》,并由区政府转发。该办法从指导思想、主要原则、跟踪范围、跟踪办法、运作方式等方面对江干区政府性投资项目全程跟踪审计作了规定。
同时,江干区还制定了《政府性投资项目全程跟踪审计操作细则》,以区审计局为主负责,区监察局、区财政局、区建设局等联席会议成员单位共同参与,建设单位(包括各项目指挥部)全面配合。共分6章33条,对项目的前期管理和开工前的审计、在建期间的监督与检查、在建期间的鉴证工作、工程结算初步审核工作以及工程决算的审核工作等作了详细规定。为加快城市化进程,推进大项目建设,建立了科学规范的项目跟踪审计制度,进一步规范了政府性投资项目管理。
(江干区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