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市审计局2015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16-04-23

本年度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杭州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要求,由杭州市审计局编制。全文包括基本概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信息情况,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及减免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并附相关统计表等。本年度报告的电子版可以在本局“杭州审计”网站(http://hzsj.gov.cn)上下载。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5年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如对本年度报告有任何疑问,请联系杭州市审计局办公室(地址:杭州市延安路484号,电话:85156649)。

一、基本概述

2015年,本局认真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杭州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要求,积极落实审计署和市政府领导提出的要求,紧密结合本市审计工作实际,进一步理顺机制、完善制度、夯实基础,切实提高审计监督工作透明度,有效发挥审计信息对经济社会活动的服务作用。

(一)以制度促规范,不断理顺机制和完善制度。积极发挥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和领导小组办公室的作用,进一步推进、指导、协调、监督全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根据职能分工,办公室负责政府信息公开的协调和组织工作,法规处具体负责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工作,计算机处负责政府信息网站的维护和日常信息发布,各业务处负责审计业务信息公开的上报整理工作。各部门相互协调、相互配合,促进了信息公开工作的有序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制度得以顺利落实。

(二)以公开促透明,不断深化审计公开内容。年内通过门户网站及时向社会公开了审计项目结果11件,公开审前公告66件。通过发布审计结果公告和审前公告,促进了审计工作规范发展。

(三)重基础促成效,不断做好信息公开日常工作。本局非常重视做好政府信息公开日常工作,认真做好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维护、更新和报送。2015年度,杭州市审计局共编发各类专报信息72期,其中《杭州审计》(含专刊)30期、《杭州审计信息》42期。被市领导批示13条,被省审计厅评为信息工作先进单位。同时加强网站建设,专人维护、专人负责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坚持“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要求,积极做好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工作。截至2015年底,本局累计主动公开政府信息401条,全文电子化率100%。其中主动公开审计公告77条,2014年度及以前年度预算执行情况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工作报告4条,行政复议决定1条,政府网站机关党建22条,普法教育6条,综合信息128条,图片新闻133条,其他30条。其余为日常工作动态,包括领导调研活动、处(室)业务研讨、局本级经常性工作等。

主动公开途径。主要通过政府门户网站—杭州审计子网站途径公开,部分审计信息通过新闻媒体公开。

三、回应解读情况

通过图板,巡回展出《浙江审计条例》1次

四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全年受理依申请公开10件。

五、行政复议情况

2015年行政复议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数2件。

六、行政诉讼情况

2015年度行政诉讼3件。

七、举报投诉情况

2015年度无举报投诉情况。

八、依申请公开信息收取费用的情况

2015年度无依申请公开信息收取费用的情况。

九、机构建设和保障经费情况

政府信息公开专门机构1个,政府信息公开查阅点1个,兼职人数3人。

九、政府信息公开会议和培训情况

接受培训人员3人。

十、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2015年政府信息公开虽然取得了一些成效,但随着民主化程度的深入,公开力度还有待进一步加大,公开的内容与公众的需求仍存在一定差距,这些问题均需在今后的工作中加以研究改进。2016年,我们将按照《条例》、《规定》要求,按照“积极稳妥,稳步推进”的原则,继续深化政府信息公开内容,扩大审计结果公开范围,在制定2016年度项目计划时要求能公开的全部给予公开,自觉接受群众监督、舆论监督、社会监督。


杭州市审计局

2016年1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