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富阳:审计助推电力工程备忘录出台

发布日期: 2022- 01- 17 11: 14 访问次数: 信息来源: 市审计局

(通讯员 骆溢娣)2020年下半年,富阳区审计局在富阳区公共投资项目竣工结(决)算情况专项审计调查中,发现部分电力工程结算时存在电力工程款未按约定分摊、主材品牌选择随意、价格签证不规范、使用定额滞后等问题。为此,该局及时通过审计专报向区委区政府反映问题,并建议对工作机制、建设资金分摊原则、费用结算口径、资金支付等相关内容作进一步明确。区委区政府主要领导对此高度重视,批示要求由区府办牵头召集政府相关部门及国网浙江杭州富阳区供电有限公司(以下称“富阳供电”)进行专题研讨。最终,经多次研究,区财政局等相关部门与富阳供电于近期联合出台了《关于进一步明确富阳区政府投资中电力工程相关问题的备忘录》。

一是明确工作机制及职责。由该区财政、发改、住建等部门和富阳供电的相关人员共同成立工作协调小组,由区财政局负责牵头协调相关事宜。建立富阳区政府投资中电力工程政策和计划协调机制,建立联席会议制度,定期协调相关电力问题。

二是明确计划申报和执行。明确每年,建设单位向供电基层所申报电力项目,工作协调小组梳理、协商、拟定项目清单,并协同建设单位确定年度实施项目等环节的时间点。明确各建设单位和“富阳供电”要确保项目按期顺利实施,项目完成后双方应按约定的资金分担比例进行资金清算,并及时完成资产移交等事项。

三是明确建设资金分担和资金支付原则。从新建公用电力线路、电力线路迁改和上改下、新建和改扩建变电所、“背街小巷”“美丽城镇”等建设工程中的电力项目、农村新建集居点电力工程等9个方面对建设资金的分摊原则进行约定。同时,明确了电力工程的设计费、监理费、施工费的支付节点。

四是明确电力工程结算口径。对电力工程套用的定额标准、设备材料定价原则、招标期望值的下浮、电力改建工程的折旧费计取、电力设备的残值物处置原则、电力工程的设计和监理费计取口径等主要内容进行了约定。(富阳区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