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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市审计局2021年度法治宣传教育依法治理工作要点

发布日期: 2021- 06- 11 09: 59 访问次数: 信息来源: 市审计局

2021年是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是“十四五”规划和“八五”普法规划的开局之年。为不断推进全市审计机关普法工作深入开展,完善党委统一领导,部门分工负责、各司其职、齐抓共管的“大普法”工作格局,在提升审计领域法治化水平上更进一步、更快一步,根据《浙江省审计厅贯彻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的实施意见》和市普法办印发的《2021年杭州市普法教育依法治理工作要点》(杭普法办〔2021〕5号)、《2021年杭州市重点单位法治宣传教育责任清单》(杭普法办〔2021〕6号)等文件精神,结合审计工作实际,制定以下工作要点。

一、总体要求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紧紧围绕浙江“三地一窗口”使命担当,积极落实市委十二届十一次全会精神,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执法谁普法”的要求,进一步明确审计机关普法职责任务,健全工作制度,贯彻落实法治建设新理念、新要求,以头雁标准服务窗口建设,以数字赋能提升审计价值,为杭州加快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际大都市贡献审计力量。

二、工作任务

(一)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进一步提高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的政治站位

1.深学笃用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法治建设的重要思想。把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审计机关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的头等大事,纳入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计划、机关党员干部政治理论学习计划和审计系统普法教育学习计划;深刻领会“八八战略”引领浙江率先全面推进法治建设的核心要义,在审计工作中更好地保障宪法、法律、法规有效实施和中央决策部署落地见效;秉持“立身立业立信”三个立总要求,永葆“审计卫士”初心使命,增强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的自觉性和坚定性,更好发挥法治对审计工作的引领和规范作用。

2.深入学习宣传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充分发挥审计在推动新发展理念引领高质量发展方面的作用。将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融入党史学习教育,紧扣学懂弄通做实党的创新理论,坚持学习党史与学习新中国史、改革开放史、社会主义发展史相贯通,做到学史明理、学史增信、学史崇德、学史力行;教育引导审计干部做党章党规党纪和国家法律的自觉尊崇者、模范遵守者、坚定捍卫者,不断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以政策跟踪审计平台为抓手,持续加大对数字经济、“城市大脑”、科技创新等领域的政策执行和投入绩效审计,充分发挥审计在推动新发展理念引领高质量发展方面的作用。

(二)制订实施“八五”普法规划,着力推动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新发展

一是认真组织开展“七五”普法回头看,抓好自身整改,督促各区县审计机关锻长板、补短板,夯实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基础,以实干推动“八五”普法在高起点上实现新发展。二是结合2021年审计执法质量检查和审计项目创优培训,开展“八五”普法规划的调研、座谈,了解全市审计机关的法治宣传教育工作情况和普法、依法治理的需求,根据条块普法工作要求,起草好《杭州市审计系统2021-2025年法治宣传教育工作规划》。三是印发全市审计系统“八五”普法规划,召开动员部署大会,按规划要求有序推进,确保“八五”规划起好步、开好局。

(三)突出学习宣传宪法和审计法,弘扬宪法精神,牢固树立依法审计理念

1.大力学习宣传宪法,积极参与“宪法在心中”主题活动。把学习宣传宪法融入全年普法宣传教育依法治理工作当中,推动宪法宣传全覆盖;切实履行宪法赋予审计机关的神圣职责,充分发挥审计在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进程中的重要作用。积极参加全市“宪法在心中”主题活动,组织开展好“12·4”国家宪法日和“宪法宣传周”集中宣传活动,组织审计干部参观“五四宪法”历史资料陈列馆和中共杭州党史馆,组织近期新任、转任的中层领导干部向宪法宣誓活动,引导和推动审计干部尊崇宪法、学习宪法、遵守宪法、维护宪法,切实在弘扬宪法精神、维护宪法权威、捍卫宪法尊严、保证宪法实施上当好排头兵。

2.认真学习贯彻即将修订颁布的审计法及其实施条例、国家审计准则。按照上级审计机关统一部署,组织开展新修订颁布的审计法及其实施条例、国家审计准则,清理相关规章制度,牢固树立依法审计的理念,切实增强依法履职的努力,努力构建更加完备、更具杭州特色的审计法规制度体系,推动形成审计执法质量提升、价值提升、整改落实相互促进的质量控制闭环。

3.深入学习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和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等与审计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紧贴审计工作实际积极开展法治宣传,大力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增强审计人员特别是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开展工作的能力;学习贯彻监察法,着力加强审计监督与其他监督的贯通协同;学习落实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做好内部相关规章制度的清理工作,进一步提升审计干部依法审计、依法行政、依法办事的行为意识。

(四)全面落实普法责任制,推动审计机关全员学法守法用法

1.全面落实普法责任制。按照《浙江省审计厅贯彻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的实施意见》,贯彻落实“谁主管谁负责”“谁执法谁普法”责任要求,把普法依法治理作为推进法治建设的基础性工作来抓,纳入本机关工作总体布局;建立健全普法领导和工作机构,明确具体责任部门和责任人员;按照普法责任制的要求,制定本单位普法规划、年度普法计划和普法工作要点或者重点工作责任清单,明确各阶段普法任务和工作要求,做到与审计业务工作同部署、同检查、同落实,不断推进审计机关普法工作深入开展,形成部门分工负责、各司其职、齐抓共管的“大普法”工作格局。

2.切实抓好领导干部学法用法。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组织部、中央宣传部、司法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4部门印发的《关于完善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制度的意见》,抓住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推动审计机关各级领导干部做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模范。逐步建立和完善领导干部学法考勤、学法档案、学法情况通报等制度。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在年度考核述职中要围绕法治学习情况、重大事项依法决策情况、依法履职情况等进行述法。坚持把尊法学法守法用法情况作为考核审计机关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重要内容,把法治观念强不强、法治素养高不高作为衡量干部德才的重要标准之一。

3.不断加大法治教育培训力度。认真落实去年制定的《杭州市审计局行政执法人员岗位培训制度》,组织开展全市审计系统行政执法人员年度集中培训,注重不断丰富培训内容和形式;制定行政执法人员年度学习培训计划,并以学习专题形式分解为月度学习计划,抓好督促落实,完善日常学法推进机制;采取集中培训、以会代训、专题讲座、处室研学和个人自学等方式组织开展普法培训,结合审计人员不同岗位需要,积极组织法治讲座、法治研讨等,推动经常性学法不断深入。同时,加强对审计人员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考试考核,逐步完善评估机制。

4.着力提高审计人员依法审计能力。将审计人员法治意识、法治理念和法治思维是否得到强化,是否能够真正做到审计程序合法、审计方式遵法、审计标准依法、审计保障用法,作为法治教育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教育引导审计人员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三个区分开来”的要求,正确处理依法审计与实事求是的关系,对审计发现的问题深入分析原因和造成的后果,在依法进行审计定性判断时要确保符合中央精神和重大改革方向,客观审慎地作出结论和处理,争当“改革促进派”,自觉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和改革发展大局。

(五)坚持寓普法宣传于审计工作之中,面向社会开展数字赋能法治宣传

1.提高审计立法公众参与度。审计机关在审计法律法规规章修订、制定过程中,除依法需要保密的外,要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及时通报征求意见的有关情况,加强与社会公众的沟通,增进社会公众对审计法律制度的理解和认识。审计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出台后,要以通俗易懂的语言将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权利义务、权利救济方式等主要内容,通过媒体公布或者在公众场所展示,方便社会公众理解掌握。

2.结合审计业务和法律事务工作宣传法律法规。审计机关要利用进点会向被审计对象宣传审计法律法规和审计机关的职责权限,使其了解自身在审计过程中拥有的权利、应当履行的义务和违反审计法律法规应承担的法律责任等,增强自觉接受审计监督并监督审计人员依法审计的意识;在审计过程中和交换审计意见时,要针对审计发现的问题充分释法说理,促进被审计单位提高法治意识。审计机关要强化以案释法,在办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处置信访举报和行政复议案件、答复社会在线咨询过程中,及时解答法律问题,依法告知当事人相关的法律权利、义务和程序,切实做好宣传解释工作,把矛盾纠纷排查化解与法律法规宣传教育有机结合,引导当事人依法按程序表达诉求,理性维护合法权益,自觉运用法律手段解决矛盾纠纷。

3.不断创新普法宣教方式方法。充分运用“学习强国”“学习新干线”“审计管理系统-网上培训”“钉钉-杭审大家庭”等信息化平台,组织开展各类培训和专题学习抓好对新颁布国家法律和党内法规的学习培训工作;整合广大审计干部和公职律师、局法律顾问、特邀执法监督员、高校法学理论研究等方面人员的力量,为审计法治宣传教育提供智力支持;发挥新闻媒体和互联网平台作用,进一步落实新闻媒体、局门户网站、新媒体等开展公益普法,不断完善“报、刊、网、端、微、视、台”一体的融媒体公益普法阵地。通过全方位、立体化的宣传和学习,切实提高了公众参与度,扩大了覆盖面和影响力,在全社会营造出浓厚的宣传氛围。

三、组织保障

(一)强化组织领导。全市审计机关党组要高度重视,切实加强对普法工作的领导,进一步完善审计法治宣传工作机制。党组对本单位全面推进法治工作负总责,主要负责人是第一责任人,党组每年专题研究部署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不少于2次。

(二)落实责任措施。要充分认识普法责任制在健全普法宣传教育机制、推进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建设中的重要作用,把普法责任制落实情况作为法治建设的重要内容,纳入审计机关工作目标考核和领导干部政绩考核,及时研究解决普法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加强人员、经费、物质保障,为普法工作开展创造条件,确保普法工作顺利实施。

(三)注重宣传调研。加大对审计监督工作、审计法治实践、重点审计项目和重要审计成果的宣传力度,进一步丰富法治宣传教育与依法审计相结合的宣教方式,充分利用主流媒体、新媒体和审计系统的宣传载体加强活动宣传、扩大活动影响力。加强审计普法宣传和依法治理工作的调研,找准问题,研究切实可行的解决路径,加大方式方法创新力度,努力提升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