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二十五条规定,经中共杭州市委审计委员会批准,杭州市审计局将对赵国钦同志任杭州市农业农村局原党组书记、局长期间的经济责任履行情况进行审计。为全面真实地了解掌握与审计事项有关的情况,并接受广大干部群众的监督,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审计范围及内容
赵国钦同志任杭州市农业农村局原党组书记、局长期间的经济责任履行情况,必要时将追溯到相关年度或者延伸审计有关单位。
二、审计实施时间
2021年3月2日起。
三、审计工作纪律
审计期间,审计人员应严格遵守审计“四严禁”工作要求、审计“八不准”工作纪律及其他廉政规定。
四、联系方式
审计组组长:王立 联系电话:85255796
邮箱:loulou-110@163.com
监督电话:85255721
监督邮箱:13605703750@163.com
通讯地址:杭州市解放东路18号市民中心B座
邮编:310026
本公告公示期,从被审计单位接到审计通知书之日起至现场审计实施结束。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如实反映有关情况,提出意见和建议,并对审计工作和审计人员执行纪律情况予以监督。我们将认真核实有关情况,并按规定做好保密工作。
中共杭州市委审计委员会办公室 杭州市审计局
2021年3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