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二十七条的规定,我局决定派出审计组,自2020年6月1日起,对杭州市林业资源保护和政策执行情况进行专项审计调查,为全面真实地了解掌握与审计事项有关的情况,并接受广大干部群众的监督,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审计范围及内容
2017至2019年,涉及杭州市林业水利局、杭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西湖区人民政府、余杭区人民政府贯彻执行林业重大政策情况、林业资源保护工作开展情况、林业项目实施和资金使用情况等内容。
二、审计实施时间
2020年6月1日起。
三、审计工作纪律
审计期间,审计人员应严格遵守审计“四严禁”工作要求、审计“八不准”工作纪律及其他廉政规定。
四、联系方式
审计组组长:王丁贵 联系电话:0571-85255735
监督电话:85255783 邮箱:719805576@qq.com
通讯地址:杭州市江干区解放东路18号市民中心B座
邮编:310026
本公告公示期,从被审计单位接到审计通知书之日起至审计结束。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如实反映有关情况,提出意见和建议,并对审计工作和审计人员执行纪律情况予以监督。我们将认真核实有关情况,并按规定做好保密工作。
杭州市审计局
2020年5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