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二十五条规定,经浙江省审计厅统一授权,杭州市审计局将对楼军民同志任杭州市江干区人民法院院长期间的经济责任履行情况进行审计。为全面真实地了解掌握与审计事项有关的情况,并接受广大干部群众的监督,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审计范围及内容
楼军民同志任杭州市江干区人民法院院长期间的经济责任履行情况,必要时将追溯到相关年度或者延伸审计有关单位。
二、审计实施时间
2020年6月1日起。
三、审计工作纪律
审计期间,审计人员应严格遵守审计“四严禁”工作要求和审计“八不准”工作纪律及其他廉政规定。
四、联系方式
审计组组长:吴淑志 联系电话:85255733
邮箱:hzns1208@163.com
监督电话:85255783 监督邮箱:719805576@qq.com
通讯地址:杭州市解放东路18号市民中心B座
邮编:310026
本公告公示期,从被审计单位接到审计通知书之日起至现场审计实施结束。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如实反映有关情况,提出意见和建议,并对审计工作和审计人员执行纪律情况予以监督。我们将认真核实有关情况,并按规定做好保密工作。
中共杭州市委审计委员会办公室 杭州市审计局
2020年5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