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市审计局关于杭州市本级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专项审计结果的公告

发布日期: 2020- 11- 27 17: 23 访问次数: 信息来源: 市审计局

杭审公告〔2020〕19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二十三条的规定和浙江省审计厅统一部署要求,杭州市审计局派出审计组,自2020年6月22日起,在专项自查的基础上,对杭州市本级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进行了专项审计。现将审计结果公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及审计评价

截至2019年末,杭州市本级(含萧山区、余杭区、富阳区、不含临安区,下同)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参保894.69万人,享受待遇127.99万人。参保人员平均年龄40岁,享受待遇人员平均年龄66岁。2019年度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收入592亿元,支出500.89亿元,当年结余91.11亿元,2019年末基金支付能力16.07个月。

审计结果表明,杭州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工作,结合杭州实际,不断探索完善杭州市基本养老保险制度体系。2002年,杭州市率先探索形成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杭州模式”;2007年7月1日,率先探索建立并实施城镇老年居民生活保障制度;2007年底,市委、市政府专门印发了《杭州市基本养老保障办法》(杭政〔2007〕1号),率先建立了全面覆盖、统筹城乡的“职工+城乡居民”的“1+1”养老保障制度。从政策执行效果看,杭州市本级在足额征收和缴费基数夯实率方面均好于其他统筹区,在不断完善制度的同时,确保基金安全可持续。近年来,杭州市户籍人员参保率始终保持在95%以上,杭州全市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支付能力始终保持在13个月以上水平,总体保持了可持续发展的态势。杭州市本级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建设和政策实施,总体上执行了国家、浙江省各项规定,情况较好。

二、审计建议

杭州市审计局已依法出具审计报告,并提出“进一步做好社保政策差异的梳理衔接,平稳有序推进全省企业养老统筹”的建议。

三、审计报告整改情况

对审计反映的情况,杭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等部门高度重视,认真研究,主动对接政策、扩大信息宣传,助力全省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统筹工作平稳推进。


杭州市审计局

2020年11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