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市审计局关于杭州市本级公共投资项目管理情况专项审计调查结果的公告

发布日期: 2020- 11- 27 17: 11 访问次数: 信息来源: 市审计局

杭审公告〔2020〕22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二十七条的规定,杭州市审计局派出审计组,自2020年4月13日起,对杭州市本级截至2019年12月底公共投资项目管理情况进行专项审计调查。现将审计调查结果公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及总体评价

截至2019年12月底,杭州市本级33个主管部门(含杭州西湖风景名胜区管理委员会、杭州师范大学)及7个建设主体已竣工验收并投入使用,但尚未完成竣工财务决算的公共投资项目652个,账面投资1579.31亿元。本次审计调查重点抽查了7家单位,截至2019年12月底,7家单位已竣工验收并投入使用,但尚未完成竣工财务决算的公共投资项目384个,账面投资615.31亿元。

审计调查表明,我市各相关单位不断强化项目建设管理及投资控制的主体责任意识,但审计发现在项目程序管理、竣工财务决算、公共资产管理等方面还存在一些薄弱环节,应予以重视和改进。

二、审计调查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项目程序管理方面的问题。一是未按规定履行超估超概审批程序;二是委托代建程序不到位。

(二)竣工财务决算方面的问题。一是竣工财务决算工作滞后;二是审核批复工作不及时;三是价款结算工作效率不高。

(三)公共资产管理方面的问题。一是已竣工项目未及时完成固定资产入账管理;二是智能交通、绿化等建成资产移交困难;三是回收房产管理存在漏洞;四是学校配建社会公共停车场管理缺位。

三、审计处理情况及建议

杭州市审计局已依法出具审计调查报告,针对审计调查发现的问题提出以下建议:一是建立健全公共项目的监管机制;二是完善竣工财务决算管理体系;三是确立历史遗留问题协调处置机制;四是进一步加强公共资产的管理。

四、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针对审计调查发现的问题,各相关部门高度重视,召开审计整改专题会议,研究部署整改工作,积极认真进行整改。一是加快推进力度,各建设单位积极对接协调、发函、对账,抓紧结清价款结算项目,已结算完成项目及时编制财务竣工决算,并上报主管部门审批。二是积极落实建设资金,学校项目配建的公共停车场(库)建设资金应由属地政府承担,已落实到位资金7812.06万元。三是完善制度建设,加强后续管理。进一步修订完善工程建设、设备材料服务采购、资产管理等方面的制度,有效推进公共项目的建设管理。


杭州市审计局

2020年11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