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市审计局关于杭州市财政局具体组织的2019年度本级预算执行和决算草案审计结果的公告

发布日期: 2020- 11- 26 11: 08 访问次数: 信息来源: 市审计局

杭审公告〔2020〕17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的规定,2020年3月至5月,杭州市审计局对杭州市财政局具体组织的2019年度市本级财政预算执行和决算草案进行了审计,现将审计结果公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及审计评价

(一)一般公共预算执行情况

2019年,市区(含萧山、余杭、富阳、临安四区)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880.02亿元,完成预算的100.1%,同比增长7.6%,其中,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262.76亿元。当年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385.36亿元,为调整预算的99.9%,同比增长8.5%。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执行情况

2019年,市本级政府性基金收入1283.95亿元,为调整预算的101.44%,同比下降5.85%。市本级政府性基金支出976.44亿元,为调整预算的93.35%,同比增长2.57%。

(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执行情况

2019年,市本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13.61亿元,为预算的103.5%,同比下降1.3%;市本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8.25亿元,为预算的76.2%,同比下降13.16%。

(四)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执行情况

2019年,市本级社会保险基金收入1104.38亿元,为预算的106.58%,同比增长13.33%;市本级社会保险基金支出970.75亿元,为预算的96.36%,同比增长14.13%。

审计结果表明:2019年,市财政局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树立“财为政服务”理念,围绕“大统筹”,强化“全市一盘棋”,实施积极财政政策,加快构建集中财力办大事政策体系,财政保障和风险防控能力进一步增强。

一是持续助推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以“顶格优惠+叠加享受”原则,全面落实小微企业普惠性减税、降低社保费率等减税降费政策,为企业减负585亿元。通过整合政策、统筹资金,助推我市打造数字经济与制造业“双引擎”,增强经济发展新动能。

二是持续加大投入力度保障民生。对标“最具幸福感城市”建设任务,不断提高对教育、医疗等重点公共服务领域保障力度。2019年全市一般公共预算用于民生支出1535.32亿元,占比达78.6%,切实增强全市人民获得感。投入十件民生实事资金68.65亿元,确保办好居家养老、迎亚运•全民健身、既有住宅电梯加装等与民生息息相关的“关键小事”。

三是持续深化财政重点领域改革。建立集中财力办大事政策体系,开展专项资金清理和沉淀资金盘活专项行动,累计收回各类历年结余资金17.25亿元,探索实施专项资金“大专项+任务清单”管理模式,赋予区县更大资金统筹使用权。对接城市大脑建设,构建财政管理“数字驾驶舱”,推进财政数字化转型。

二、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项目库中绩效目标等数据管理不完善。经抽查发现,有184个项目的资金测算较为粗放,不够细化;市财政局组织专家对48个项目进行预算编制绩效目标重点评审,专家对每个项目均提出细化完善产出及绩效指标等修改意见,但实际均未在预算编制系统中进行调整。

(二)部分国有资本经营收益未及时上缴。有2家国有企业未及时申报或者上缴2019年度国有资本收益,涉及金额1.7亿元。

(三)财政专户(其他)中部分资金沉淀。截至2019年底,财政专户(其他)资金账中有结余时间超过两年的专项资金结余13695.03万元。

(四)部分专项资金政策补助交叉重叠。经抽查发现,有6家企业同时享受不同专项资金政策的贷款贴息或财政补贴,涉及重复补助27.75万元。

(五)部分工程项目未及时缴纳市政基础设施配套费。经延伸发现,2017年1月-2020年4月,五个主城区有20个已完成竣工备案的工程项目未缴纳市政基础设施配套费,18个工程项目缴纳市政基础设施配套费时间晚于竣工备案时间。

(六)机构改革涉及的资产未及时划转。经抽查发现,部分机构改革中有职能和人员整合的单位,没有及时将涉及职能和人员整合的资产移交划转至新单位。

三、审计建议

(一)进一步健全现代财政体制。加快建立以绩效为核心的预算管理新机制,按规定建立和完善绩效评估、绩效目标管理、绩效运行监控、绩效评价及结果应用等相关制度和工作流程。加强和改进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部门和单位要切实承担起资产管理的主体责任,把资产管理放在与资金管理同等重要位置,

(二)进一步规范财政预算管理。“精细化”规范预算编制,全面、完整、准确、规范地编制预算,细化预算编制内容,提高年初预算到位率。强预算收入管理,及时足额将各项财政资金缴入国库,逐步将政府所有收入全部纳入预算管理。

(三)进一步优化财政资金配置。建立清理盘活沉淀资金长效机制,对结余资金和连续两年未用完的结转资金,一律收回统筹使用。深化专项资金清理改革,对无政策期限、执行到期、小而散、实施绩效不明显的政策要及时整合或取消,整合归并专项资金,加大资金统筹力度,发挥规模优势。

四、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项目库中绩效目标等数据管理不完善的整改情况。根据审计意见,杭州市财政局对专项资金进行分类管理,建立重点项目全生命周期绩效管理机制。启动绩效指标库,按专项资金类别提供指标建议,提高绩效目标编报质量。

(二)部分国有资本经营收益未及时上缴的整改情况。根据审计意见,杭州市财政局已于审计期间督促相关国企将1.7亿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上缴国库。

(三)财政专户(其他)中部分资金沉淀的整改情况。根据审计意见,杭州市财政局已于审计期间将13695.03万元结余资金上缴国库。

(四)部分专项资金政策补助交叉重叠的整改情况。根据审计意见,杭州市财政局已于2020年7月,将重复补助资金合计27.75万元收回。

(五)部分工程项目未及时缴纳市政基础设施配套费的整改情况。根据审计意见,杭州市财政局联合市建委等相关部门完善了市政基础设施配套费征收管理办法,解决配套费征收与项目审批管理脱节问题。同时将市政基础设施配套费征收纳入“亲清在线”平台,通过网上征收、线上管理等手段,做到征收过程部门协同、数据共享,确保应收尽收、及时缴纳。

(六)机构改革涉及的资产未及时划转的整改情况。根据审计意见,杭州市财政局已于审计期间督促相关单位完成涉及机构改革资产的划转与接收。


杭州市审计局

2020年11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