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富阳:多管齐下 人社局优化保险设计

发布日期: 2020- 11- 23 15: 07 访问次数: 信息来源: 市审计局

(通讯员 赵茜茜)今年上半年,富阳区审计局开展了2019年度财政同级审,在审计过程中对政府购买商业保险进行了专题审计,发现区人社局采购的公共灾害民生保险存在保险应赔未赔、理赔途径不畅、合同条款设计不合理、部门监管不到位等问题。

针对审计提出的问题及建议,区人社局认真研究,与保险公司沟通协商,针对部分合同条款进行了变更和补充。同时,积极完善监管手段,既促进了财政资金提质增效,又从群众利益出发,为参保人员提供了更为可靠、便捷的保障服务,充分体现了政府为特殊人群购买商业险种的初衷。

一、完善保险赔付的要素。一是对赔付对象进行扩展。公共灾害民生保险的保费是以富阳籍和外来常住人口的总数为计算基数,但原合同规定溺水身故险赔付对象仅为富阳籍人员,赔付对象范围小于保费缴纳人员范围。目前在补充协议中赔付对象增加了非富阳籍的常住人员。二是对部分赔付金额进行提高。基于近三年的保费、赔付人数及金额等数据,重新测算合理赔付率并修改保险条款。如溺水身故赔付金额从2019年的每人3万元提升为每人8万元,赔付标准为原标准的2倍多。

二、多途径促进保险惠民。一是对未赔付案例进行赔付。从民众的切身利益出发,通过大数据及多部门联合等手段,对符合条件但未赔付的案例进行补赔,涉及3个案例共赔付21.23万元。二是理赔环节更具人性化。补充协议从合情合理合法和有利于申请人的理赔角度出发,进一步明确了赔付申请资料的出具方、格式和具体内容。三是加大民众宣传力度。人社局和保险公司通过新闻媒体、村(社区)基层等平台,加大保险项目的宣传力度,提高基层单位和群众对保险的知晓度。

三、加强监管和绩效评价。人社局内审领导小组对保险公司理赔情况进行审计,对理赔案例实行电话或者实地方式核查,调查被保险人的满意度。同时,会同财政局开展年度绩效评估,促进保险服务进一步完善。(富阳区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