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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市审计局关于2020年度市管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结果的公告(一)

发布日期: 2020- 11- 10 16: 44 访问次数: 信息来源: 市审计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二十五条规定,经中共杭州市委审计委员会批准,2020年杭州市审计局对部分市管领导干部任职期间经济责任的履行情况进行了审计。现将审计结果公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及评价意见

2020年3月至7月,由杭州市审计局派出审计组分别对杭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下简称“市发改委”)、杭州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以下简称“市住保房管局”)、杭州市民政局(以下简称“市民政局”)、杭州市民族宗教事务局(以下简称“市民宗局”)和杭州市人民政府驻北京办事处(以下简称“驻京办”)等5家单位的5名市管领导干部开展了经济责任审计。

审计情况表明,上述单位5名领导干部在任职期间,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较好履行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全面推动社会事业健康发展。主要体现在:

一是提高站位,主动作为,推动各项事业健康发展。市发改委率先落实长三角一体化发展国家战略,推动出台进一步提升城市国际化水平的实施意见,完成《杭州铁路枢纽规划》、《杭州临空经济示范区发展规划》等事关杭州未来发展的重大建设规划。市住保房管局建立房地产稳控联动机制,推出住宅用地出让“双限双竞”举措,为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提供措施保障。牵头组织申报并入选全国首批中央财政支持住房租赁市场发展示范城市,获得3年24个亿的资金支持。

二是聚焦主业,关注民生,促进惠民措施落地增效。市民政局在全国率先探索实施“互联网+养老”信息化服务试点,14万老年人享受“助急”的智慧养老服务。市住保房管局出台全国首个住房租赁资金监管政策,建立了“1+3”政策体系;积极推动加装电梯从单幢试点到成片推进的转变,累计加装量位居全省第一。市发改委创新性建设杭州市政商“亲清在线”数字平台,为企业提供精准服务。。

三是深化改革,强化管理,完善内部控制体系建设。驻京办瞄准在京优势资源,积极服务杭州经济发展和城市国际化建设大局,窗口纽带作用得以彰显。市民政局在全省率先推行婚姻登记“全市通办”;推动完成全国首批殡葬综合改革试点工作。市民宗局修订《杭州市民族宗教事务局预算资金使用事前审批制度》等内控文件,建立完善了财务管理、培训班管理、公务接待、委托业务费管理、预算资金使用事前审批流程。

二、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重大事项决策方面存在的问题。1家单位未经党组会审议,直接将视频会议装修改造项目变更实施单位;1家单位举办书画展活动方案,未经局党组会议或局长办公会议集体讨论决定。

(二)预算管理方面存在的问题。1家单位部门预算安排不够科学,部分项目预算执行率较低;监管制度执行不够到位,存在部分项目资金被移用和拨付不及时的情况。1家单位存在应缴未缴财政资金的情况。

(三)项目管理方面存在的问题。1家单位将部分项目资金用作公用经费开支。1家单位对下拨的项目资金财务监督力度不足,未进行事前、事中、事后的全过程监督管理。1家单位存在部分委托项目的绩效评价结果未应用。1家单位部分信息化建设项目立项研究不充分,存在项目建设管理、绩效不佳的情况。

(四)资产管理方面存在的问题。1家单位以前年度实施并完成的“电子政务平台二期项目”等6个软件平台未纳入无形资产管理。1家单位对房源接收后已超过3年的部分公租房未办理产权证,未及时进行确权。1家单位未将非一次性使用的机械装置纳入固定资产管理。

(五)对下属单位监管方面存在的问题。1 家单位下属的事业单位未经审批长期借用国有企业人员、招聘编外用工人员,存在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兼职的情况。1 家单位下属的事业单位项目直接采用询价方式进行采购,存在招投标程序不规范的情况。

三、审计处理情况及建议

审计结束后,杭州市审计局已依法出具审计报告,针对审计发现的问题提出以下建议:规范经济决策行为,进一步完善科学、民主、依法决策机制;加强财政资金管理,进一步提高资金使用绩效;加大下属单位监管力度,进一步提高系统运行管理水平。

四、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对审计发现的问题,被审计单位的领导干部高度重视,已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部署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并及时采取有效措施,分期分批地落实审计整改工作。


杭州市审计局

2020年11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