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市审计局关于杭州市余杭区大气污染防治情况专项审计调查结果的公告

发布日期: 2020- 11- 10 16: 43 访问次数: 信息来源: 市审计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二十七条的规定和《浙江省审计厅关于印发2020年度统一组织审计项目计划的通知》(浙审秘〔2020〕8号),杭州市审计局自2020年3月13日至5月8日,对余杭区人民政府2017至2019年大气污染防治情况进行了专项审计调查,并对杭州市生态环境局等相关单位作了必要的追溯或延伸。现将审计调查结果公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及评价意见

(一)空气质量总体情况

1.余杭区空气质量变化趋势分析。余杭临平站点(国控点)2015年、2017年和2019年的SO2、NO2、CO、PM10和PM2.5 等5个污染物浓度指标三年均呈现逐年降低趋势,而O3污染物浓度三年均较高。

2.余杭空气质量指标在全市排名分析。2019年,在全市11个站点中,余杭临平站点的SO2、CO污染物浓度相对较低,全市排名分列第一、第二名,NO2、PM2.5污染物浓度排名分列第四、第五名,O3、PM10污染物浓度较高,全市排名分列第九、第十名。

3.临平国控点与余杭20个镇街空气质量比对分析。以临平国控站点为参照物,2018年5至12月,在20个镇街中有6个镇街站点的PM2.5浓度年均值高于临平国控点;12个镇街站点的O3浓度年均值高于临平国控点。2019年1至12月,20个镇街中有16个镇街站点的PM2.5浓度年均值高于临平国控点;3个镇街站点的O3浓度年均值高于临平国控点。

4.临平国控点与周边城市空气质量对比分析。2017至2019年,余杭临平国控点大气污染物浓度全年变化趋势与周边的5个区(县)国控站点基本一致。

(二)大气污染防治资金安排情况

2017至2019年,余杭区大气污染防治财政资金总投入73250.02万元。从资金来源看,中央资金,省资金,市资金,区资金占比分别为54.27%、4.88%、5.91%和34.94%;从资金用途看,交通运输领域废气污染防治资金,产业结构优化资金,工业废气污染防治资金,城乡废气治理资金,大气监测监控体系建设资金以及其他资金占比分别为71.03%、10.23%、9.45%、5.92%、3.31%和0.06%。

审计调查结果表明,2017至2019年,余杭区人民政府等单位结合本地实际,夯基础,抓重点,积极履行大气污染防治责任,不断提高污染防治管理水平。主要表现在:一是注重“防治计划”制定,推动大气质量总体改善。二是狠抓“两项结构”调整,推动区域经济绿色发展。三是突出“三大领域”治理,推动顽症问题精准解决。四是实施“智慧环保”建设,推动监管治理能力建设。

二、审计调查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目标任务和防治工作管理方面

一是近两年大气质量优良率未达到既定目标。二是部分生物质锅炉未按计划淘汰改造或进行废气排放监测。三是国Ⅲ柴油公交车、环卫车未按期全面淘汰。四是农田废气(氨)污染控制性考核指标设置缺乏针对性和严肃性。五是区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年度考核缺乏佐证材料。

(二)重点领域防治和措施落实方面

一是未科学安排企业VOCs整治提升年度任务。二是出租车能源结构优化进程滞后。三是施工工地扬尘管控长效管理机制落实不到位。四是国有土地上房屋拆除工程备案制度落实不到位。

(三)资金管理和使用方面

一是大气污染防治资金未及时安排补助。二是杭州市财政下拨的新能源车充换电设施补助资金结余。三是高污染燃料小锅炉(含窑炉)淘汰改造补助审核把关不严。

(四)相关制度标准建设和信息系统应用方面

一是涉气环保税征收工作配合机制不够完善。二是工地扬尘排放控制标准缺乏。三是部分重点排污企业涉气污染物排放在线监测设施未及时验收使用。

三、审计调查建议

(一)明确目标,压实责任,进一步提升防治工作整体水平。一是加强前期调研。提前做好与上级部门的沟通协调,理清工作方向、要求和难点。二是科学确立目标。根据上级要求和本地实际,统筹制订更加科学合理的年度考核目标。三是强化绩效管理。落实扬尘督查专班管理常态化,开展实质性目标任务考核监督。

(二)查漏补缺,补齐短板,进一步提升问题顽疾解决能力。一是加强VOCs整治提升工作。统筹安排好年度整治任务和现役源削减替代计划。二是加强出租车清洁化工作。加快非节能环保型出租车的淘汰更新。三是加强工地扬尘管控长效机制落实工作。实施工程项目备案、管控措施落实和末端监管跟进等全过程管理。四是加强监管能力建设。补足基层监管力量,开展大气污染源分析。

(三)加强衔接,注重绩效,进一步提升财政资金使用绩效。一是做好任务与资金的对接。保障任务围绕目标走、资金围绕任务走,增强资金预算的预见性和准确性。二是加强资金使用管理。财政部门要按规定及时安排、及时拨付财政资金;属地镇街、平台和经信等部门应加强业务沟通,严格把好补助审核关。

(四)完善规范,健全机制,进一步提升“智慧环保”技防水平。一是出台行业标准规范。及时制定工地扬尘排放标准和管理规范,建议修订适合本地实际的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二是健全涉气工作机制。生态环境部门应完善与税务机关涉税信息交换机制,健全涉税共享信息平台,发挥联防联控联治合力。三是完善系统建设应用。提高运维保障能力,全面提升“智慧环保”的“技防”水平。

四、审计整改情况

针对审计调查反映的问题,余杭区人民政府、杭州市生态环境局高度重视,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部署,对照问题逐个确定责任部门、剖析原因、落实审计整改工作:

一是建章立制,推进长效管理。杭州市生态环境局提出并牵头编制了《杭州市扬尘排放控制标准(征求意见稿)》和《杭州市餐饮服务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征求意见稿)》;余杭区人民政府出台了《关于印发2020年度建筑垃圾管理工作规范标准及考核评分细则的通知》(余渣管组〔2020〕2号)、《杭州市余杭区农业投入化肥定额制实施方案》(余农发〔2020〕42号)等多项制度,进一步完善大气污染防控长效管理机制。

二是立整立改,补齐短板弱项。余杭区人民政府已完成国Ⅲ及以下排放标准环卫车停用淘汰;开展扬尘管控不到位的建筑工地、拆除工地及暂不开发场地的持续跟踪,涉事工地现已完成整改;并已收回新能源车充换电设施市级补助资金结余款及多拨付的高污染燃料小锅炉(含窑炉)淘汰改造补助资金。

三是明确目标,提升防治水平。余杭区人民政府计划在2020年底前淘汰全区所有生物质锅炉或采用天然气、电等清洁能源替代生物质燃料;并加快推进清洁能源出租车更新改造及区内加气站、充电桩等基础设施建设,淘汰国Ⅲ及以下排放标准柴油公交车。与此同时,杭州市生态环境局余杭分局与余杭区税务局就环保税征收工作已建立健全信息通报机制,保障涉税信息互通、共享。


杭州市审计局

2020年11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