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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杭州市审计局2019年度依法行政工作要点》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19- 05- 28 10: 52 访问次数: 信息来源: 市审计局

杭审法〔2019〕44号

各处(室)、机关党委,市内审协会:

《杭州市审计局2019年度依法行政工作要点》已经市局党组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切实抓好贯彻落实。


杭州市审计局

2019年5月27日


杭州市审计局2019年度依法行政工作要点

为认真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的《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全面落实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和市委审计委员会第一次会议精神,继续推进实施《杭州市建设法治政府任务措施分工方案(2017-2019年)》,根据《杭州市2019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和浙江省审计厅关于依法行政工作的要求,结合审计工作实际,制定本工作要点。

一、工作目标

高举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伟大旗帜,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和省、市有关会议精神,深入践行“干在实处永无止境,走在前列要谋新篇,勇立潮头方显担当”和“以审计精神立身、以创新规范立业、以自身建设立信”的总要求,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增强“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信守“职能科学、权责法定、执法严明、公开公正、廉洁高效、守法诚信”的法治政府建设总目标,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效果导向,强化责任担当,着力抓重点、补短板、强弱项,依法全面履行审计监督职能、完善依法审计制度体系、健全重大行政决策机制、加强审计权力运行监督制约、注重文明审计,致力推进审计监督全覆盖,推动我市社会治理体系的进一步完善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进一步提升,为“干好一一六、当好排头兵”提供审计保障。

二、工作要点和责任落实

(一)围绕中心,突出重点,依法全面履行审计监督职能

1.围绕全面打造国际一流营商环境履行审计监督职能。按照争创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示范区要求,重点开展促进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政策落实和营商环境建设情况专项审计,切实做到积极作为、靠前服务,推进落实国家和省市减税降负政策,激发微观主体活力,让杭州成为国内外投资的热土和沃土。助推深化国有企业改革,开展市属国有企业股权投资绩效和国有文化企业投资运营情况专项审计,挖掘国有经营资本潜力。围绕长三角一体化发展战略,开展大通道项目推进情况审计调查。

2.围绕加快建设数字经济第一城目标履行审计监督职能。今年计划实施数字经济扶持政策落实等专项审计,推动数字经济领域的政策落地。按照主城区做好“东整南启西优北建中塑”五篇文章的要求,对城西科创产业聚集区、西湖风景名胜区等区域开展专项审计。对工业企业“亩均论英雄”政策推进情况开展专项审计调查,强化大平台、大企业的支撑作用。

3.围绕加快形成以东带西、城乡一体新格局履行审计监督职能。为促进落实预算法,加强对统筹财政体制机制方面的调查工作,着力服务深化财政专项资金管理改革,挖掘好财政存量资金,做到集中财力办大事。按照打好“5433”现代综合交通大会战要求,抓好轨道交通、亚运场馆、沪杭甬高速改建工程等重大项目的跟踪审计工作,切实保障项目顺利推进和廉洁安全实施。

4.围绕擦亮最具幸福感城市金字招牌履行审计监督职能。开展全市“城市大脑”项目推进情况专项审计调查,推动“城市数据大脑”实现互联互通和资源共享。开展民办教育发展情况专项审计,助推“美好教育”建设。实施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等专项审计,助建医疗卫生服务提升计划。开展千岛湖配水工程、社区运营管理、物业维修基金和物业保修金管理使用情况等专项审计,助推民生实事项目高效落地。

5.围绕打好三大攻坚战的“杭州战役”履行审计监督职能。结合对区县的财政决算审计,重点关注地方政府隐性债务的化解工作,切实防范重大风险隐患。按照乡村振兴三年行动计划任务,对部分区、县(市)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实施情况审计,按照对口支援协作任务,继续对黔东南、恩施两地开展东西部扶贫协作审计,协助省厅做好对我市对口援疆项目和资金跟踪审计工作。环境治理领域计划开展工业固废和危险废物处置监管专项审计,持续关注构筑环境共生、资源共享的大格局。

6.围绕服务构建干部监督大格局推进审计全覆盖,推动清廉杭州建设。今年计划对13个部门的17位领导干部开展经济责任审计,围绕党政主要领导干部和国有企业领导人员权力运行和责任落实两个重点,促进领导干部规范用权、履职尽责,推动实现对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监督全覆盖,扮演好政策落实的“监督员”角色,发挥好监督权力运行的“紧箍咒”作用。制定印发《杭州市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任中)审计实施意见》,继续组织实施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审计项目,促进领导干部牢固树立绿色发展理念和正确政绩观,认真履行自然资源资产管理和生态环境保护责任,推动解决自然资源资产和生态环境领域突出问题,切实维护生态环境安全和人民群众利益。

(二)健全机制,落实责任,有效预防和化解矛盾纠纷

1.进一步健全重大行政决策机制。认真贯彻落实《浙江省审计厅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办法(试行)》(浙审法〔2018〕124号), 局办公室负责根据重大行政决策内容要求,结合年度工作计划等制定重大行政决策目录,开展重大行政决策目录化管理;依法落实公众参与、专家论证、合法性审核、集体讨论决定等决策程序,建立健全重大行政决策集体讨论情况记录和归档机制。研究制定《杭州市审计局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实施办法》,进一步健全审计部门重大行政决策机制,逐步试行重大行政决策责任追究制度。(责任单位:办公室、法规处及相关处室)

2.进一步强化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着力抓好《全市审计机关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实施办法》(杭审法〔2018〕20号)的贯彻实施,加强对行政规范性文件的概念、界定标准以及起草、论证、合法性审核、上会审议、报备、发布等制定流程的普及宣传,进一步强化行政规范性文件的管理,落实承办部门职责,引入局法律顾问、特约审计员参与行政规范性文件的论证,预防行政争议,促进依法行政。结合机构改革后审计监督职能的优化调整,今年将根据上级部署适时组织开展对局行政规范性文件、内部行政文件以及党组文件的全面清理,及时公布清理结果。(责任单位:组织人事处、法规处及相关处室)

3.进一步优化行政机关合同管理。进一步落实《杭州市行政机关合同合法性审查工作指引》的相关要求,今年重点对局政府购买服务管理办法(常驻协审人员)进行修订完善,强化合同管理,统一合同文本,优化政府采购审批流程及各审核环节的协调机制,落实重大合同备案、预警报告等制度,构建合同管理与预算管理、收支管理、印章管理、公共信用平台应用管理相衔接的管理流程,确保合同依法有效履行。(责任单位:办公室、法规处及相关处室)

4.进一步发挥法律顾问和公职律师的作用。着力搭建工作平台,畅通法律顾问履职渠道,不断推进法律顾问工作常态化、规范化运作;积极推动《杭州市审计局公职律师管理办法(试行)》(杭审法〔2018〕141号)的贯彻落实,进一步发挥法律顾问、公职律师在重大行政决策论证、审计执法处理意见审理、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涉法审计疑难问题会商研究、审计法治培训宣传等方面的积极作用,全程参与行政诉讼、行政复议、依申请公开答复等涉法工作,有效防控法律风险,构建法律服务保障。(责任单位:法规处及相关处室)

5.进一步推进审计信息公开和纠纷调解机制。认真贯彻落实新修订的《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进一步完善审计信息公开制度,增强审计工作的公开度和透明度,加大民生实事项目、财政预决算、重大建设项目、公共资源配置、社会公益事业等信息的公开力度,加强政策解读和网站平台建设,及时回应社会关切。修订《杭州市审计局行政首长出庭应诉工作暂行办法》等涉及行政诉讼、行政复议的行政文件,全面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增强依法应诉观念,提升行政应诉能力,健全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全面加强行政复议能力建设,更加注重运用听证、调解、现场调查等方式依法办理行政复议案件,推进行政复议规范化建设;全面落实行政调解职责,坚持调解优先,加强行政调解与其他调解的衔接与互动,把矛盾纠纷化解在初始阶段。(责任单位:办公室、法规处及相关处室)

6.进一步深化信用业务在审计执法中的协同应用。进一步建立健全信用建设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明确分管领导和责任处室,做到专人负责,层层落实。加大“信用杭州”在审计工作中的应用,大力推动公共信用信息平台的使用,为外出审计人员配备CA证书,方便随时随地进行信用信息查询,加大对失信主体的联合惩戒力度,提升审计监督威慑力。高度重视信用宣传工作,探索信用宣传新模式,在推动被审计单位树立信用理念,推动社会治理创新和政府职能转变,发挥审计的建设性作用。(责任单位:法规处、各业务处室)

(三)规范执法,防范风险,切实加强事中事后管控

1.加强审计项目复核审理(法制审核),严格事中监管。着力抓好《杭州市审计局审计项目复核审理办法》《杭州市审计局审计业务会议管理办法(试行)》的贯彻执行,严格依据审计执业规范要求对审计结果文书代拟稿以及反映项目审计过程和结果的相关资料进行认真仔细全面的复核审理,各审计组、业务部门要组织集体认真研究审理意见(法制审核意见),采取有效措施予以补救、完善,或者采取相应的应对办法,确保作为审计质量事中管控机制的复核审理工作真正发挥实效。(责任单位:法规处、各业务处)

2.细化审计执法现场管理,严谨细致做好审计记录。切实落实《杭州市审计局关于进一步提升审计项目质量的若干规定》(杭审法〔2014〕103号)等规定的各项现场管理措施,继续推行审计执法“清单”管理模式。审计执法人员应当真实、完整地记录实施审计的过程、得出的结论和与审计项目有关的重要管理事项,实现审计执法全过程留痕和可回溯管理。(责任单位:各业务处)

3.优化审计结果文书,提升审计执法质量。全面落实各层级在审计报告阶段应当承担的质量控制职责,进一步规范审计结果文书的编审工作,进一步提高审计报告的质量、增强审计报告的可读性,进一步规范公文格式,保证公文的权威性、统一性、规范性。力求审计报告等结果文书内容完整、事实清楚、结论正确、用词恰当、格式规范、文字精练,审计报告反映的问题和提出的意见证据充分恰当、定性准确、处理处罚恰当、审计评价客观公正、审计建议切实可行。今年将在全市青年审计干部中组织开展“审计报告我来评”活动,以评促学,加深对优化审计报告的理解,提升审计报告撰写水平,激励青年审计人员在审计工作中积极进取、不断创新,努力实现自身价值。(责任单位:办公室、各处室)

4.督促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强化事后监管。继续扎实推进审计整改“五化”工作机制的进一步落实,加大对整改工作目的性、重要性和必要性的宣传,持续改进和优化整改督促督查工作流程,力促全局整改工作合力的逐步形成。抓好《浙江省审计整改责任追究办法(试行)》(浙委办〔2017〕82号)的研究落实,强化《杭州市审计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审计整改督促督查工作的若干意见》的执行力度。加强对应上缴财政收入、应减少财政拨款或补贴、应归还原资金渠道等问题整改印证材料清晰完整情况的审核,持续跟踪督促涉及机制、体制方面问题的整改,直至“废改立”流程终结,将审计整改情况纳入审计项目实施进度统一管理,定期公示。(责任单位:内审指导监督处、各业务处)

5.加大审计执法检查力度,进一步规范执法行为。以整改落实2018年全省审计执法检查发现问题为抓手,制定整改意见,认真研究问题原因,逐个加以整改,并作为深化全市“对标署优省优 提升审计价值”主题活动一项贯穿全年的重要工作,针对执法中存在的一些普遍性问题和需要进一步明确和规范的执法事项,进一步健全管理制度、规范执法行为。继续组织开展2019年全市审计执法检查,加大对审计工作中执行审计法等法律法规和国家审计准则情况、审计质量管理制度的有效性、推进依法行政工作情况等的检查力度;进一步扩大实地抽查覆盖面、适当延长检查时间、逐步加大检查结果通报力度。(责任单位:法规处)

三、工作要求

(一)强化依法行政责任担当意识。加强对法治建设和依法行政工作的领导,落实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坚决贯彻中央和省市委关于法治政府建设重大决策部署,提高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优先级,把审计工作纳入法治化轨道,建立责任制,明确职责,定期检查,落实到人,落到实处。健全“一级抓一级、逐级抓落实”的法治政府建设责任制,保证依法行政工作经费以及其他必要的工作设备和条件,确保工作正常开展。

(二)加强审计法治工作队伍建设。继续加强行政执法人员的教育培训和日常管理,切实加强对本局行政执法人员的日常监督管理,对因岗位调整、退休等调离执法岗位人员,及时收回执法证件并上交市司法局。积极组织新录用、转业、转岗的机关公务员参加专业法律培训和综合法律知识培训,及时申领行政执法证件,努力壮大本局行政执法人员队伍。通过一系列培训教育,切实提高行政执法人员规范执法、文明执法的能力和水平。

(三)创新依法行政宣传阵地。充分运用审计官网“依法审计”专栏平台,加大审计和财经法律法规的宣传、解读力度,组织开展审计法律法规知识测试,定期组织“赛场赛马”等切磋审计执法经验的交流活动,进一步发挥信息简报等传统宣传载体的作用,丰富依法行政宣传形式,加大方式方法创新力度,推动形成法治宣传新形态。进一步提高审计执法工作透明度,努力提升依法审计工作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