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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市审计局关于印发《2019年度审计法治宣传教育责任清单实施计划》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19- 04- 28 10: 05 访问次数: 信息来源: 市审计局

杭审法〔2019〕27号


各区、县(市)审计局,各处(室)、机关党委,审计发展中心,市内审协会:

《2019年度审计法治宣传教育责任清单实施计划》已经市局党组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切实抓好贯彻落实。


杭州市审计局

2019年3月28日


2019年度审计法治宣传教育责任清单实施计划


为进一步落实“谁主管谁负责”“谁执法谁普法”的普法工作责任制,全面推进并组织实施《杭州市审计系统2016-2020年法治宣传教育工作规划》(杭审法〔2016〕88号)确定的工作任务,根据《浙江省审计厅贯彻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的实施意见》(浙审法〔2018〕85号)和《市委办公厅 市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健全完善普法责任制的实施意见》(市委办发〔2018〕96号)下达的法治宣传教育责任清单,结合审计工作实际,制定本实施计划。

一、主要目标

高举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伟大旗帜,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和省、市有关会议精神,紧紧围绕“八八战略”再深化、改革开放再出发和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增强“四个自信”、深入践行“三个立”总要求,统筹安排和协调推进审计法治宣传教育工作。以实施“法治宣传教育责任清单”为抓手,进一步明确审计机关普法职责任务;进一步完善审计法治宣传工作机制;进一步丰富法治宣传教育与依法审计相结合的宣教方式;进一步突出重点普法对象,以点带面,提升法治宣传教育工作实效;进一步增强全员依法审计、依法行政、依法管理、依法决策的法治思维。为加快推进法治成为杭州的核心竞争力、打造法治建设示范城市助力添彩,为“干好一一六、当好排头兵”提供审计保障。

二、工作内容和责任落实

(一)加强审计系统法治宣传教育,提高对全面依法治国战略重要性的认识

1.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重要思想。把深学笃用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法治建设的重要思想作为审计系统内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的重中之重,纳入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计划、机关党员干部政治理论学习计划和审计系统普法教育学习计划,进一步健全和完善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法、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年度述法等制度,进一步增强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的自觉性和坚定性,更好地发挥法治对审计工作的引领和规范作用。(责任单位:法规处、组织人事处、机关党委)

2.深刻领会依宪治国、依宪行政理念。把学习宣传宪法融入全年法治宣传教育工作当中,进一步弘扬宪法精神、树立宪法权威;深刻认识审计监督的宪法地位,以及宪法赋予审计机关的神圣职责,以宪法为指导开展各项审计工作,充分发挥审计监督服务国家治理的功能。积极组织开展“12·4”国家宪法日暨全国法制宣传日集中宣教活动;踊跃参与全市“参观五四馆 观众超百万”活动;贯彻落实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实行宪法宣誓制度的决定,组织开展宪法宣誓活动。把举行新任职审计干部向宪法宣誓仪式,纳入审计系统领导干部选拔任用流程。(责任单位:法规处、组织人事处)

3.认真学习宣传党内法规,切实增强党员干部党章党规党纪意识。加强党章党规宣传,教育引导广大党员尊崇党章,以党章为根本遵循,坚决维护党章权威。在年度普法教育学习计划中安排专题,系统学习《中国共产党章程》《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等党内法规。全面落实市局党组《关于全市审计机关推进清廉审计建设的实施意见》,做到认真参悟、警醒、践行,依法履行审计监督职责,进一步明法纪、知敬畏、守纪律、讲规矩,营造风清气正、干事创业的良好氛围。(责任单位:法规处、组织人事处、机关党委)

4.进一步加强监察法等基本法的学习和贯彻。深入学习宣传贯彻监察法、民法总则、合同法、行政复议法、行政诉讼法、网络安全法、保守国家秘密法等与审计工作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增强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开展工作的能力,提升审计人员在审计中把握和运用相关法律法规、政策依据的水平。把推进《杭州市纪检监察机关与审计机关关于进一步加强协作配合的实施办法》的落实,作为学习贯彻监察法的重要抓手,切实加强日常工作联系、线索移送办理和重要情况通报等协作配合机制,有效增强对行政权力监督的合力和成效。(责任单位:法规处、各业务处)

5.注重完善日常学法制度,推动经常性学法不断深入。充分运用“学习强国”“学习新干线”等学习平台开展日常学法,深入推进领导干部和公务员学法用法活动、公务员“学法用法三年轮训行动计划”;邀请局法律顾问、市政府法律宣讲团成员等专家,组织举办法治讲座、法治研讨等专题学习活动,切实提高审计人员依法审计、依法办事水平。(责任单位:法规处、组织人事处)

(二)进一步突出重点,坚持寓普法宣传于审计执法之中

面向重点普法对象,采取普法宣传与审计执法、审计管理相融合的方式,强化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实施条例》《浙江省审计条例》等审计法律法规和《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等财经法律法规的普法宣传。

1.结合2019年度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工作,采取多种形式,以点带面,加大对市管及区、县(市)管领导干部重点对象的普法宣传力度;将审计财经法律知识纳入市委党校主体班(进修班、中青班)常规教学课程。(责任单位:法规处、经责处、其他相关业务处)

2.结合2019年度国有企业领导人员经济责任审计和涉及国有企业及其下属企业在资金、资产、资源运营、管理方面的专项审计、专项审计调查,加强对企业经营管理人员财经法纪的宣教。(责任单位:法规处、经贸处、其他相关业务处)

3.充分运用市局网络平台“普法教育”专栏,加强面向全市公务员和社会大众的审计财经法律法规普及宣传;继续开展送法上门活动,结合审计进点、交换意见、审计回访、督促整改等审计环节,以及在组织内审培训、走访内审机构、开展内审指导和党员进社区工作中,将《审计执法监督法律法规文件汇编》等普法用书分送到各被审计单位、内审机构和社区,扩大审计法治宣传辐射面。(责任单位:法规处、其他各处室、市内审协会)

4.按照“大力推进审计全覆盖”的工作要求,通过举办专题培训等形式,加强对审计对象的内审机构及其从业人员、相关社会审计中介机构及其从业人员的普法宣传工作,推动建立健全内部审计工作机制和优化协审方式,实现国家审计与内部审计优势互补,充分调动社会审计力量。(责任单位:法规处、其他各处室、市内审协会)

(三)注重学用结合、普治并举,营造学法守法遵法护法的良好氛围

着力加强审计人员学法执法工作,促进严格执法、公正执法、文明执法,切实提升依法全面履行审计监督职责的能力和水平。

1.强化审计项目复核审理,落实审计执法事中管控。切实抓好《杭州市审计局审计项目复核审理办法》的贯彻执行,依据审计法、审计执业规范要求对审计执法结果文书以及审计执法过程相关资料进行认真仔细全面的复核审理,各审计组对反馈的审理意见,要采取对应措施予以补救、完善。审理部门对审理发现的问题,定期加以梳理,以案例讲评等形式,进行反馈通报。(责任单位:法规处、各业务处)

2.切实整改全省审计执法检查发现的问题。以整改落实2018年全省审计执法检查发现问题为抓手,深化全市“对标署优省优 提升审计价值”主题活动,举一反三,进一步健全完善制度和规范审计执法行为,针对一些普遍性问题和需要进一步明确和规范的执法事项,研究制定整改意见。(责任单位:法规处、各业务处)

3.继续组织实施2019年全市审计执法检查。通过抽查审计执法案卷、查阅管理制度和台账,着重对审计工作中执行审计法等法律法规和国家审计准则情况、审计质量管理制度的有效性、推进依法行政工作情况等进行检查。进一步扩大实地抽查覆盖面、适当延长检查时间、逐步加大检查结果通报力度。(责任单位:法规处)

4.不断创新和丰富审计法治宣传教育形式。结合审计项目计划的实施,按月设定普法学习主题,收集最新的法律法规政策文件,编制年度和月度学习计划,对其中重点学习内容,通过“钉钉”推送到审计人员的手机,方便在线学习和留存;采用“表”述、图解等形式,编制《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国家审计准则》等相关的学习宣传资料,方便审计人员在审计执法中对照学习和运用;在全市审计系统组织开展审计财经法律法规知识测试,检验和巩固普法学习成果,通过法治宣传教育,真正做到内化于心、外化于行。(责任单位:法规处、办公室等)

三、组织保障

(一)强化组织领导。各区、县(市)审计局党组和各处室主要负责人要高度重视审计法治宣传教育工作,列入各单位年度重点工作,切实加强领导。《2019年度审计法治宣传教育责任清单实施计划》(以下简称“责任清单实施计划”)的开展情况将纳入2019年度目标考核和各区、县(市)局主要领导向市局党组年终述职内容之一。

(二)落实责任措施。要按照党组对本单位全面推进法治工作负总责,主要负责人是第一责任人的要求,建立责任制,明确职责,落实到人。按照“责任清单实施计划”,安排相应的法治宣传教育经费,保证必要的工作设备和条件,确保计划顺利实施。

(三)注重宣传调研。加大对审计监督工作、审计法治实践、重点审计项目和重要审计成果的宣传力度,充分利用主流媒体、新媒体和审计系统的宣传载体加强活动宣传、扩大活动影响力。结合“七五”普法落实情况,加强对“责任清单实施计划”实施情况调研,找准问题,研究切实可行的解决路径,加大方式方法创新力度,努力提升审计法治宣传教育工作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