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拱墅社区公益性岗位为生活困难群体提供就业保障

发布日期: 2009- 11- 05 09: 34 访问次数: 信息来源: 市审计局

  日前,拱墅区审计局对2008年度社区公益性岗位补贴进行了专项审计调查。审计调查表明,拱墅区人民政府对“4050”人员、享受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人员等生活困难群体十分重视,投入了一定财力,设立了社区公益性岗位。所谓公益性就业岗位,指面向社区居民生活服务、机关企事业单位后勤保障和社区公共管理服务的就业岗位,以及清洁、绿化、社区保安、公共设施养护等就业岗位。凡由政府投资兴办的公益性岗位,要优先安置大龄就业困难人员,街道、社区要对大龄就业困难人员给予重点帮助。

  经过审计表明,在辖区内设立社区公益性岗位,较好地发挥了社区公益性岗位在解决就业困难人员再就业工作中的作用:

  一、解决了部分生活困难人员的就业问题。拱墅区政府按照杭州市政府《杭州市区社区公益性岗位管理暂行办法》规定,设立了社区保安、社区保洁、社区保绿、社区助老助残等社区公益性岗位,2008年底全区安排“4050”人员、享受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人员等生活困难人员2428名,在社区公益性岗位工作,解决了他们的就业问题。

  二、较好地保障了社区公益性岗位经费需求。2008年度除杭州市促进就业专项资金专户下拨我区社区公益性岗位补贴3229万元外,全区投入社区公益性岗位补贴1974万元。2008年度全区发放社区公益性岗位工资3833万元,发放丧葬费和一次性抚恤金补贴4万元,支付社区公益性岗位人员的社会保险补贴1315万元、综合保险费补贴25万元、在岗人员的服装费及上岗辅导补贴25万元,合计发放(支付)社区公益性岗位补贴5202万元。较好地保障了社区公益性岗位经费的需要,增加了生活困难人员的经济收入,提高了他们的生活水平。

    (拱墅区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