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萧山建议应加大农民工失业领取一次性生活补贴的政策执行力度

发布日期: 2009- 10- 13 15: 20 访问次数: 信息来源: 市审计局

  最近,萧山区审计局开展了金融危机对就业与社保基金的影响专项调查。审计发现社保失业保险金存在征缴额大,按现行政策使用支出较小的情况,特别是农民工失业领取一次性生活补贴的比例偏低。

  2008年度萧山区失业保险基金收入13234.28万元,而失业保险基金支出1976.62万元,占当年收入的14.94%,累计结余30255.79万元。至2008年12月底,农民工参保人数252041人,占全部失业保险参保人的69.35%;2008年度新增农民工停保人员97049人,2009年1-6月新增农民工停保人员53950人,而就业管理服务处2008年发放农民工失业生活一次性补贴1390人,占停保人员的1.43%;2009年1-6月年发放农民工失业生活一次性补贴1256人,占停保人员的2.32%,农民工领取一次性生活补贴人员偏少。根据《浙江省失业保险条例》第二十七条“农民工合同制职工连续工作满一年,其用人单位已按照规定缴纳失业保险费,劳动合同期满未续订或者提前解除劳动合同的,由经办机构对其支付一次性生活补助。一次性生活补助按照不低于相同缴费时间的城镇职工可以享受失业保险金总额的百分之四十确定”规定,目前该区农民工月补贴标准为307.2元/人。

  另外,农民工失业人员在领取一次性生活补助费条件上有三项规定:用人单位和个人已按照规定履行缴费义务满一年;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已依法定程序办理失业登记。

  金融危机影响期间,农民工受到冲击最大,而在失业保险环节上,农民工补贴人员较少。分析其原因:其一,农民工的流动性比较大,一般无法达到缴费1年标准;其二,聘用单位与农民合同工的纠纷较多,农民工离开企业后,聘用单位没有出具解雇证明;其三,对于农民合同工,政策意识不强,企业劳资干部不提供失业保险政策的信息,造成部分可以领取一次性生活补助费农民工没有在规定时间内办理失业登记。

  农民工是劳动力的主力军,对地方经济建设贡献大,社会环境中又处在弱势群体,在金融危机期间,又是企业减员的对象,因此农民工存在困难较多,应是失业保险金关怀和关心的对象。为此,审计建议加强对企业管理人员的宣传,扩大企业对农民工的参保面,并使农民工对失业保险政策有一定的了解,在金融危机还将持续影响经济的形势下,可适当放宽农民工失业补贴政策,来提高农民工的失业保险待遇,在办理农民工失业保险环节上,尽可能方便农民工操作,适当延长失业登记时间。

  (萧山区局)